主犯的概念和範圍有什麼規定?
一、主犯的概念和範圍有什麼規定?
主犯是指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主犯有兩種:
1.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犯罪分子。
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犯罪分子,就是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認定為這種主犯應當同時具備以下兩個條件:
(1)以犯罪集團的存在為條件。沒有犯罪集團就沒有這類主犯存在的可能。
(2)必須是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犯罪分子。組織、領導往往具體表現為:負責組建犯罪集團,網羅犯罪集團成員,制定犯罪活動計劃,召集犯罪會議,分配犯罪任務,指揮集團成員進行具體的犯罪活動等。
2.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這類主犯是指除犯罪集團首要分子以外的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二、累犯可以辦理取保候審嗎?
對累犯、犯罪集團的主犯,以自傷、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
如果是累犯,原則上對有累犯嫌疑的人取保候審,是很難保證“不致危害社會”的,所以對有累犯嫌疑的人不應該適用取保候審。也就是説通常情況下,累犯取保候審的難度較大,一般是不會辦理取保候審的。
但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1、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可以取保候審。
2、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3、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單獨適用附加刑的。
4、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主犯是存在於共同犯罪中的,要承擔犯罪的全部罪行,一般來説,累犯不能辦理取保候審,還應該從重處罰,但是也有特殊的情況,若犯罪嫌疑人患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可以向公安機構申請取保候審,是否予以批准就需要公安機構自行決定。
-
搶奪國家機關證件罪判刑規定是什麼?
一、搶奪國家機關證件罪判刑規定是什麼?搶奪國家機關的證件的,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應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
-
假釋的費用是多少
假釋一般不需要交納費用,犯罪分子被判處有期徒刑的,已經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了十三年以上,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的,可以假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一條被判處有期徒刑...
-
提供偽造的出入境證件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有哪些
一、提供偽造的出入境證件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有哪些提供偽造的出入境證件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如下: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國(邊)境的正常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對象為偽造、變造的出入境證件。出入境證件包括准許出境和入境的護照、簽證等。偽造...
-
犯什麼罪身份證不能用,侵犯公民身份信息如何處理?
一、犯什麼罪身份證不能用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服刑期間不能使用身份證,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人和被勞動教養的人以及被羈押的人,尚未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的,在服刑、勞動教養和羈押期間,不發給居民身份證;已領取居民身份證的,由執行機構按照規定收繳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