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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緩刑開除公職嗎?

公務員緩刑開除公職嗎?

公務員是執行國家公務的人員,歸屬政府管理管制,自然也需要要更高的素質和更嚴格的要求。但公務員也是普通人,所以也就難免會犯錯,那麼關於這個就有個問題,如果公務員犯了錯違法被判刑後,公務員緩刑開除公職嗎?


公務員,全稱為國家公務員,是各國負責統籌管理經濟社會秩序和國家公共資源,維護國家法律規定貫徹執行的公職人員。在中國,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公務員職位按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國務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對於具職位特殊性,需單獨管理的,可增設其他職位類別。

核心提示: 

我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17條第2款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公務員因犯罪被判處刑罰後,就不會再保留原來的公職。

公務員被判緩刑還可以保留公職嗎?

根據我國《公務員法》的規定,公務員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和紀律,不得有貪污、受賄、行賄、利用職權謀取私利等違法違紀的行為,若有違反,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17條第2款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因此,公務員因犯罪被判處刑罰(包括緩刑)的,單位將會給予開除處分。沒有公職存在,也不存在所謂“退休”的問題。

相關內容鏈接:

一、我國《公務員法》規定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三)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二、公務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拒不承擔贍養、撫養、扶養義務的;

(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包養情人的;

(四)嚴重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

有前款第(三)項行為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

由此可見,公務員身負重任,是國家重要的工作人員,具有高標準的要求,也從上文得知,受過刑事處罰的不能錄用為公務員,更別提被判緩刑,所以公務員緩刑開除公職嗎的答案是肯定的,沒有資格錄用為公務員更沒理由留有公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