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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盜竊罪量刑標準2021年是多少?

浙江盜竊罪量刑標準2021年是多少?

一、浙江盜竊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1、盜竊數額3000元以上,80000元以下為“數額較大”,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

2、盜竊數額在80000元以上,400000元以下為“數額巨大”,在3年至10年有期徒刑量刑;

3、盜竊數額在400000元以上的,“數額為特別巨大”,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無期徒刑量刑。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三千元以上、八萬元以上、四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二、對多次盜竊怎麼認定?

“多次盜竊”是指在兩年內實施三次以上盜竊行為,但數額累計未達到較大以上的情形。

1、“次”的認定。一般情況下,對基於同一概況的盜竊故意,在同一時間段內於相對固定的區域連續實施的盜竊行為可以認定為一次盜竊行為。比如,同個晚上在同一條或者接壤的馬路上連續盜竊多輛汽車內物品的,可以認定為一次盜竊;同個晚上在同一個小區內連續盜竊多輛自行車的,可以認定為一次盜竊。

多次盜竊中存在盜竊未遂的,不影響次數的認定。

2、已受行政處罰的盜竊行為可以計入“多次盜竊”的次數之內;因“多次盜竊”被判處刑罰的,對行政處罰決定可以不予撤銷,但行政拘留和罰款應予折抵。

“多次盜竊”不包括已受刑事處罰的盜竊犯罪行為。

3、雖有多次盜竊行為,但僅為充飢或保暖而盜竊少量食物、衣物,且沒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視為犯罪情節顯著輕微,不作為犯罪處理。

三、哪些情況下盜竊罪不能判處緩刑?

1、扒竊或者跨縣、市流竄作案的;

2、慣犯;

3、未全部退贓的;

4、未主動接受財產刑處罰的;

5、以破壞性手段盜竊造成公私財產損失的,或者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或者造成嚴重後果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6、具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的;

7、盜竊作案在10次以上的。

綜上所述,盜竊犯罪是常見的侵害公民財產安全的犯罪類型,公安機關接到報案後,要立案偵查。在刑法條款下,各地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制訂相關司法解釋,浙江省規定盜竊金額達到三千元就構成量刑起點,從拘役到三年有期徒刑不等。數額金額達到四十萬是數額特別巨大,刑期在十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