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緩變更的情形有哪些,死緩的適用條件有哪些
對死緩進行變更的無非就是三種情況,要麼是變更為死刑立即執行,要麼是變更為無期徒刑,或者也有可能是直接變更為25年有期徒刑。但也需要在符合規定的情形下才能對死緩變更。那究竟法律中規定的死緩執行需要變更的情形有哪些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死緩變更的情形有哪些
死緩是指判處罪犯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一種死刑執行制度。根據我國刑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對於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後,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後,減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證屬實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執行死刑。因此,死緩執行的變更又可分為死緩的減刑和交付執行死刑兩種情形。
二、死緩的適用條件有哪些?
哪些人可以適用死緩呢?根據我國《刑法》第48條之規定,對於應當被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同時宣告緩期二年執行。
由上述規定,我們可以知道,適用死緩的條件有兩個:
1、 罪當處死,這是適用死緩的前提條件;
2、 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這是區分立即執行和緩期二年執行的界限。至於什麼才屬於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要靠法官綜合考慮全案的情況,包括犯罪情節、被害人過錯、罪行輕重以及其他可以認為不立即處死的情節等等。
三、死緩有哪些後果?
死緩本身並非一成不變,宣告死緩之後,尤其是當緩期二年期滿之後,就面臨着如何執行的問題。根據我國《刑法》第50條第1款的規定,對於被判處死緩的犯罪分子,有三種後果,現歸納如下:
1、 減為無期徒刑。條件是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兩年期滿以後,減為無期徒刑;
2、 減為25年有期徒刑。條件是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2年期滿以後,減為25年有期徒刑;
3、 執行死刑。條件是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故意犯罪,查證屬實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執行死刑。
死緩僅僅屬於我國死刑當中的一種特殊制度,並不是法定的主刑之一,而按照規定要是不是必須對罪犯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話,那此時都是可以判死緩的。至於死緩變更,則就會涉及到多種情況。實踐中需要看罪犯在死緩期間的具體表現,那麼才能知道應該怎麼來變更死緩。
-
拒絕辯護的法條在哪些情況下適用?
一、拒絕辯護的法條在哪些情況下適用?拒絕辯護適用的情況有:被告人堅持自己行使辯護權,拒絕人民法院指定的辯護人為其辯護的。被告人如果屬於盲、聾、啞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開庭審理時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以及可能被判處死刑的人,拒絕人民法院指定的辯護人為...
-
盜竊危險物質罪既遂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一、盜竊危險物質罪既遂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盜竊危險物質罪既遂會受到這樣的處罰:對盜竊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人,應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節嚴重的,應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第一百二十七...
-
黑惡組織如何認定判刑,黑惡勢力團伙如何認定
一、黑惡組織如何認定判刑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應當同時具備以下特徵:(一)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基本固定;(二)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三)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虛報註冊資本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條涉及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有哪些?A、《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虛報註冊資本罪】申請公司登記使用虛假證明文件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虛報註冊資本,欺騙公司登記主管部門,取得公司登記,虛報註冊資本數額巨大、後果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