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緩刑是啥意思,死刑哪些情形適用緩期執行
死刑緩刑其實也就是指的死刑緩期執行,而此時我國對緩期的期限也是作出了明確規定的,即統一為兩年。那在法律上面究竟這個死刑緩刑是啥意思呢?而一般死刑哪些情形適用緩期執行呢?詳細內容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死刑緩刑是啥意思
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是指對於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同時宣告緩期二年執行。
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後,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後,減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證屬實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執行死刑。
一般來講,只要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絕大多數在二年以後會改判為無期徒刑甚至有期徒刑,因為罪犯在服刑期間大部分會被帶手銬或和腳鐐,再行犯罪的可能性很小,兩年考驗期滿後被執行死刑的非常鮮見。
二、死刑哪些情形適用緩期執行
對於死刑什麼情況下可以判處緩期二年執行,法律沒有規定,從司法實踐來看,一般應具備以下情節:
(1)民憤不是極大的;
(2)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現的;
(3)共同犯罪中有多名主犯,其中首要分子或者罪行最為嚴重的罪犯已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其他主犯不具有最嚴重罪行的;
(4)犯罪分子智力發育不全,屬於有限責任能力的;
(5)由於被害人的明顯過錯,引起罪犯一時激憤而殺人的;
(6)犯罪分子出於義憤而殺人的;
(7)其他特殊應當留有餘地情形的。
三、被判死刑緩刑會死嗎
根據刑法第50條的規定,被判處死緩的犯罪分子,在死緩期間或者期滿之後,有三種處理結果:
1、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2年期滿以後,減為無期徒刑。
2、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2年期滿以後,減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查證屬實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執行死刑。
4、對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人身危險性等情況,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時決定對其限制減刑。
對被限制減刑的死緩犯罪分子實際執行的刑期:最低服刑時間,如緩期執行期滿後被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將不能少於二十五年;如緩期執行期滿後被依法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將不能少於二十年。也就是説,無論如何被限制減刑的死緩犯罪分子都要服滿至少二十年的徒刑。
相信在通過上文的介紹之後,大家已經知道死刑緩刑是啥意思了吧。死緩並不屬於我國刑事處罰中一種,而僅僅是作為死刑中的一種特殊制度存在。實踐中如果不是必須要判處死刑的話,那麼一般都是會判處死緩的,當然要是被判處了死緩,那最後就有可能死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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