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生產銷售假藥罪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一、微商生產銷售假藥罪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我國《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條規定,將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一款修改為:“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刑法》第150條的規定,單位犯生產、銷售假藥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按個人犯生產、銷售假藥罪的法定刑處罰。
二、立案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 第十七條規定:
生產(包括配製)、銷售假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含有超標準的有毒有害物質的;
(二)不含所標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貽誤診治的;
(三)所標明的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範圍,可能造成貽誤診治的;
(四)缺乏所標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五)其他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情形。
三、犯罪構成
1、犯罪的主體要件
犯罪主體為個人和單位,表現為假藥的生產者和銷售者兩類人。生產者即藥品的製造、加工、採集、收集者,銷售者即藥品的有償提供者。
2、犯罪的主觀方面
犯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一般是出於營利的目的。當然,生產者、銷售者是否出於營利目的並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行為人的主觀故意表現在生產領域內有意製造假藥,即認識到假藥足以危害人體健康而對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態度;在銷售領域內必須具有明知是假藥而售賣的心理狀態,對不知道是假藥而銷售的不構成銷售假藥罪。
3、犯罪的客體要件
犯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既侵犯了國家對藥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數人的身體健康權利。
國家制定了一系列關於對藥品管理的法律和法規,建立了一套保證藥品質量、增進藥品療效、保障用藥安全的完整管理制度。生產、銷售假藥的行為構成對國家關於藥品管理制度的侵犯,並同時危害到公眾的身體健康。
4、犯罪的客觀方面
犯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生產者、銷售者違反國家的藥品管理法律、法規,生產、銷售假藥。違反藥品管理的法律、法規主要是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以及為貫徹該法而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辦法》、《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等法律、法規。上述法律和法規中就藥品成分、藥品標準、藥品生產工藝規程、藥品經營條件、藥品監督等藥品生產、經營和管理的內容作了明確規定。
生產假藥的行為表現為一切製造、加工、採集、收集假藥的活動,銷售假藥的行為是指一切有償提供假藥的行為。
不管是微商還是其他任何人,哪怕就是在我國境內生產銷售假藥的外國企業及個人,都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的。對於一部分人來説,要求其做到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已經是不太現實的了。但用別人的生命健康做代價,為自己牟取非法利益的,這已經是一種喪心病狂的做法了。
-
體校教練犯猥褻罪怎麼處理
一、體校教練犯猥褻罪怎麼處理1、對於犯強制猥褻罪的行為人,一般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如果行為人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述罪行,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對其會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以暴力、脅迫或...
-
經濟犯罪無期徒刑可以減刑嗎?
一、經濟犯罪無期徒刑可以減刑嗎?經濟犯罪無期徒刑可以減刑,但是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刑法》第七十八條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
-
拒絕辯護的法條在哪些情況下適用?
一、拒絕辯護的法條在哪些情況下適用?拒絕辯護適用的情況有:被告人堅持自己行使辯護權,拒絕人民法院指定的辯護人為其辯護的。被告人如果屬於盲、聾、啞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開庭審理時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以及可能被判處死刑的人,拒絕人民法院指定的辯護人為...
-
被拘留十天可以探視嗎?
一、被拘留十天可以探視嗎?根據法律規定拘留10天可以探視,行政拘留期間,家屬是可以探望的。但是如果有可能由行政拘留轉刑事拘留的,辦案單位可以要求不允許家屬探視,委託律師除外。拘留是公安機關對於一些不配合公務執行或者擾亂社會秩序的公民做出的處罰措施,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