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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罪定罪量刑的內容

尋釁滋事罪定罪量刑的內容

尋釁滋事罪是擾亂社會管理秩序的犯罪類型,對於尋釁滋事罪在近幾年來發生的案件比較多。尋釁滋事罪定罪量刑的內容是什麼?尋釁滋事罪的法律依據是什麼?下面,就由365律師小編為大家做詳細的介紹。


一、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2、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4、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二、尋釁滋事案件的危害性主要體現在危害後果、次數、場所、社會影響、作案對象等方面,量刑時可以根據危害後果、次數、場所、社會影響、作案對象等情節在相應的刑法法定刑幅度內確定基準刑。

1、尋釁滋事,犯罪情節一般,未造成人員受傷,基準刑為管制、拘役;造成人員輕傷的,基準刑, 為有期徒刑一年。

2、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的四種情形之一,每增加1項或同一種情形增加一項,基準刑增加6個月。

3、尋釁滋事致人輕傷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二年;輕傷每增加1人,基準刑增加六個月至一年。

4、尋釁滋事致公私財物損毀數額達2000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數額500元,基準刑增加一個月。

5、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10%-30%:

(1)作案對象為殘疾人、老年人、不滿14週歲未成年人、孕婦的;

(2)損毀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等款物的;

(3)以自殘、自殺等方法威脅、要挾的;

(4)在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足以造成嚴重踐踏事故的公共場所尋釁滋事的。

三、法律依據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的規定,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嚴重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嚴重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次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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