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超期羈押十天怎麼辦,什麼情況屬於超期羈押

超期羈押十天怎麼辦 什麼情況屬於超期羈押

在對嫌疑人、被告人進行羈押的時候,其實要注意合法性,就包括程序的合法等等。其中,不管是刑事拘留還是逮捕都是有期限規定的,自然不能有超期羈押的情況,否則就是對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權益的侵犯。那麼現實中,要是超期羈押十天怎麼辦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超期羈押十天怎麼辦

所謂超期羈押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被採取強制羈押措施,超過法定期限的稱之超期羈押。拘留羈押期限在公安機關最長37天;被捕最長的羈押期限7個月,兩者合併一般最長羈押期限即8個月零7天。是否超期羈押要分階段。一般情況下,在拘留期間羈押,最長期限37天,拘留37天了還沒有被檢察機關批捕,就得釋放,否則就叫超期羈押;如果檢察機關批捕後,加上拘留的37天即8個月零7天,檢察機關還沒有起訴,就得釋放,否則叫超期羈押;檢察院起訴到法院,一般是兩個半月宣判,超過兩個半月法定辦案期限,還沒有結案的,構成超期羈押。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75條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的律師及其他辯護人對於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超過法定期限的,有權要求解除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被採取強制措施超過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予以釋放、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或者依法變更強制措施。”如果你們有案件屬於超期羈押,可以根據上述法律規定,行使權利,以維護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二、什麼情況屬於超期羈押

所謂超期羈押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被採取強制羈押措施,超過法定期限的稱之超期羈押。拘留羈押期限在公安機關最長37天;被捕最長的羈押期限7個月,兩者合併一般最長羈押期限即8個月零7天。

是否超期羈押要分階段。一般情況下,在拘留期間羈押,最長期限37天,拘留37天了還沒有被檢察機關批捕,就得釋放,否則就叫超期羈押;如果檢察機關批捕後,加上拘留的37天即8個月零7天,檢察機關還沒有起訴,就得釋放,否則叫超期羈押;檢察院起訴到法院,一般是兩個半月宣判,超過兩個半月法定辦案期限,還沒有結案的,構成超期羈押。

實踐中,超期羈押十天怎麼辦?此時可以委託的律師或者其他辯護人提出抗議,要求解除強制措施,即使沒有解除強制措施也是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當然這必須要嚴格依法辦理才行。而要是在這方面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議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

標籤:十天 超期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