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醫罪司法解釋的內容
非法行醫在日常生活中時有發生,對於這樣的現象也是屢禁不止的。對此,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相關司法解釋有利於進一步規範非法行醫的現象。
(2008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46次會議通過,法釋〔2008〕5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行醫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於2008年4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46次會議通過。現予公佈,自2008年5月9日起施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為保障公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法懲處非法行醫犯罪,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現對審理非法行醫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醫師資格從事醫療活動的;
(二)個人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開辦醫療機構的;
(三)被依法吊銷醫師執業證書期間從事醫療活動的;
(四)未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從事鄉村醫療活動的;
(五)家庭接生員實施家庭接生以外的醫療行為的。
第二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造成就診人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二)造成甲類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有傳播、流行危險的;
(三)使用假藥、劣藥或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衞生材料、醫療器械,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
(四)非法行醫被衞生行政部門行政處罰兩次以後,再次非法行醫的;
(五)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第三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
(一)造成就診人中度以上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二)造成三名以上就診人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第四條 實施非法行醫犯罪,同時構成生產、銷售假藥罪,生產、銷售劣藥罪,詐騙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五條 本解釋所稱“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中度以上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參照衞生部《醫療事故分級標準(試行)》認定。
-
故意尋釁滋事要怎樣處理?
故意尋釁滋事要怎樣處理?尋釁滋事罪是刑法第六章第一節規定的犯罪之一。根據規定,尋釁滋事罪必須是行為惡劣、情節嚴重或者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犯罪。對於輕微的、無害的挑釁性、煽動性行為,只能作為一般的違法行為處理。挑釁滋事罪的起點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反洗錢法》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反洗錢法》的主要內容有哪些近年來經濟犯罪越來越頻繁地出現在人們的視角中,其中常常看到的一個詞就是“洗錢”,這一概念並不陌生,我國頒佈的《反洗錢法》就是為了從司法角度規範懲戒這一行為,那麼《反洗錢法》的主要內容有什麼呢?在這裏,本站小編將為您進行簡單...
-
犯罪嫌疑人可以羈押多久?
一、偵查機關的偵查階段偵查機關(公安機關、檢察院反貪局)在這個階段的職責就是收集證據來證明犯罪的成立。期限要求:從犯罪嫌疑人逮捕起算偵查期限2個月。一般案件都可以在這個期限內偵查結束。如果在這個期限內不能完成偵查,根據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在具備延...
-
中國多少歲可以承擔法律責任?
一、中國多少歲可以承擔法律責任?在中國,年滿14歲就可以承擔法律責任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