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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衞過當刑事責任如何承擔?

防衞過當刑事責任如何承擔?

防衞過當刑事責任如何承擔?

(一)防衞過當的定罪

防衞過當本身不是獨立的罪名,對防衞過當應根據防衞人主觀上的罪過形式及客觀上造成的具體危害結果來確定罪名。從司法實踐來看,防衞過當行為觸犯的罪名主要有(間接)故意殺人罪、過失致死罪、(間接)故意傷害罪和過失重傷罪。

(二)防衞過當的處罰

對防衞過當,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在防衞過當的情形中防衞人主觀上是為了保護合法權益免受不法侵害,雖然對不法侵害者造成了不應有的損害,但其行為的客觀危害性比其他犯罪行為小的多,所以,對防衞過當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三)特殊防衞問題

對於正在進行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由於這些不法侵害行為性質嚴重,且強度大,情況緊急,因此,採取正當防衞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和其他後果的,不屬於防衞過當,不負刑事責任。所謂“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是指與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類似的暴力犯罪。

在進行防衞的時候需要在一定的限度範圍內,超過這個限度給對方人身造成了什麼重大損害的,這個時候防衞人就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不過我們也要注意,在一些特殊的暴力犯罪下,比如搶劫罪、強姦罪、故意殺人罪等等,若防衞超過了必要限度,造成了對方重大傷亡的,那也是不可以認定構成防衞過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