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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再審辯護意見書如何書寫?

一、民事再審辯護意見書如何書寫?

民事再審辯護意見書如何書寫?

___案辯護意見書

___________人民檢察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________律師事務所接受本案犯罪嫌疑人_____親屬的委託並徵得他本人同意,指派我擔任犯罪嫌疑人____的辯護人。接受委託後,本辯護人查閲了本案的材料,會見了犯罪嫌疑人,現依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辯護意見如下:

一、 事實方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證據方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適用法律方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起訴量刑方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綜上所述,本辯護人請求本案承辦人員在審查起訴時,採納辯護意見。

辯護人: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律師、___律師

____年__月__日

二、特點

審判監督程序不同於其他的訴訟程序,有其獨有的特點:

1.審判監督程序是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進行再審的程序,它不是第一、第二審程序的繼續和發展,不是民事訴訟的必經程序。

2.審判監督程序的提起,只能是特定的機關和人員。有權提起再審的主體,或者是各級人民法院院長、上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定的方式提起再審;或者是有審判監督權的人民檢察院提起抗訴;或者是當事人依照法定的條件申請再審。

3.提起審判監督程序,必須是案件的裁判在認定事實或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否則,不可能引起再審。

4.審判監督程序的提起有特定的時間要求。人民法院基於審判監督權提起再審以及人民檢察院基於檢察監督權提起抗訴,不受時間的限制,只要有權提起再審的人民法院發現生效裁判確有錯誤或者原生效裁判存在法定的抗訴事實和理由,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隨時都可以提起再審程序。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2年內提出.

5.審判監督程序的審理對象只能是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有錯誤的裁判。

6.人民法院審理再審案件適用的程序取決於生效裁判的情況。如果生效裁判是由第一審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審程序審理;如果生效裁判是由第二審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審程序審理。同時,依照再審程序審理案件的法院,不僅包括原審法院,而且包括原審法院的上級法院和最高法院。

7.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的案件,應當裁定中止原裁決的執行。

公民和企業在日常生活中也是經常會與他人發生糾紛時間,為了更好的解除矛盾和糾紛,國家也是規定了雙方可以通過訴訟等法律的途徑來解決,那麼在提出民事訴訟時,也是需要向法院提交相關的訴訟狀以及證據和材料,同時法院也會根據當事人的實際情況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