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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人同意出境的意見如何書寫是正確的?

監護人同意函範文

監護人同意出境的意見如何書寫是正確的?

本人 本人姓名 (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和 配偶姓名 (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是 孩子姓名 (性別,出生日期,護照號)的父母。

在此,作為 孩子姓名 的父母,我們同意我們的兒子/女兒 孩子姓名 赴 目的地國家 旅遊,並由我們二人承擔子女的全部旅遊費用,旅遊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

孩子姓名與孩子同行人姓名為 關係

特此聲明。

聲明人:(父母雙方簽字)

父親聯繫方式:

母親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相關知識:

監護人的主要職責:

1.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防止其生命健康權被不法侵害;

2.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保證被監護人在生活方面的基本需求;

3.管理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保證其財產不受不法侵害。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可以處分其財產;

4.代理被監護人進行民事活動;

5.對被監護人進行管理和教育,保證被監護人的身心發育和成長;

6.代理被監護人進行訴訟

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監護人的監護職責包括: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管理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代理被監護人進行民事活動,對被監護人進行管理教育,在被監護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人發生爭議時,代理其進行訴訟。

隨着我國的社會經濟水平的不斷髮展,現在很多孩子都會為了長見識而出國去遊玩或者學習,多數都是學校的組織下出境的,所以在父母不能陪伴的情況需要其同意才能夠賦予學校權利帶着孩子們辦理出國的手續,而家長能做的事情就是保證孩子的物質條件以及安全責任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