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刑事辯護 > 無罪辯護

自首的成立條件有哪些

一般自首成立的條件主要有以下幾點:

自首的成立條件有哪些

首先要有一個大前提,那就是犯罪嫌疑人是自動投案的。什麼是自動投案呢,就是犯罪嫌疑人在被帶到警局詢問相關事實或者是被強制帶走或拘留之前,自己去主動承認。自動投案的時間是在犯罪嫌疑人實施了犯罪之後。

第一、犯罪事實沒有被發現。也就是説,除了犯罪嫌疑人自己,其他人並不知道這個犯罪的事實,嫌疑人在被發現之前,自己前往相關機構去説明情況和犯罪過程。

第二、在犯罪的途中自動投案。也就是説犯罪嫌疑人在實施犯罪行為的過程中,突然醒悟,停止了犯罪行為並且自動投案。

第三、犯罪事實和嫌疑人都已經確定,在對犯罪嫌疑人進行緝拿歸案之前,犯罪嫌疑人自己前往投案,這個時候也是可以構成自首的。

第四、犯罪的事實被發現,但嫌疑人不確定。在這種情況下,犯罪嫌疑人自己前去投案,也是可以構成自首的。

第五、公安機關已經發出了相關的追捕令通緝令之類、但嫌疑人一直沒有落網,這時嫌疑人自己前去公安機關投案,也是可以構成自首。

在自動投案的前提下,嫌疑人一定要如實地將自己的犯罪行為講述出來,這樣才能構成自首。如果是自動投案,但是隱瞞了部分的犯罪事實的話,也是不能算作自首的。但如果只是一部分陳述的遺漏或者與客觀的事實有差別,但符合犯罪嫌疑人自己的主觀認知的話,也是符合自首的要求的。

對於進行了自首的犯罪分子,在法律上是可以減輕處罰的,如果犯罪的情節並不嚴重的話,甚至是可以免除犯罪嫌疑人的刑事制裁的。所以也會有“坦白從寬、抗拒從嚴。”一説。

標籤: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