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殺人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一、故意殺人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一般理解,嚴重的故意殺人罪,要判處死刑。司法實踐中多表現為:
1、長期橫行霸道、作惡鄉里的,如村霸、路霸殺人等;
2、為逃避履行義務,故意殺死權利人的;
3、犯罪集團或團伙殺人案中的主犯,如近年來的涉黑涉惡案件中的首要分子或主犯,判處死刑的概率極大;
4、出於狹隘心理,為泄憤、嫉妒、報復他人,消除對手而殺人的;
5、栽贓、嫁禍於他人而殺人的;
6、為毀滅罪證殺人的;
7、劫掠財物,圖財害命殺人的;
8、因殲情殺人的;
9、採用特別殘忍手段殺人的,如不顧被害人哀求呼救連續打殺、溺水、沉井等;
10、殘忍折磨被害人,以增加被害人痛苦殺人的;
11、故意殺人後焚屍、肢解屍體,或以其他方法將屍體銷燬的;
12、殺死多人的,此處多人,指2人及以上;
13、極度狂妄,在特定場合殺人的,如在會議過程中,故意殺人等;
14、多次故意殺人的,此處多次,指2次及以上;
15、殺死孕婦的;
16、故意殺人後抗拒抓捕造成新的犯罪或嚴重後果的;
17、因被害人的死亡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18、殺害社會活動人士、科學家等知名人士的,如殺害外國人,同樣的情況,將比殺害國人增大判處死刑概率;
19、殺害特殊羣體,如殘疾人;在呼籲保護弱勢羣體的形勢下,殺害弱勢羣體成員,顯然將增大判處死刑概率;
20、故意殺人行為涉及某段時期特殊形勢,如頂風作案的;
21、故意殺人行為觸及民憤,民憤極大的;
22、其他情況。
二、故意殺人罪可以適用緩刑嗎?
緩刑有相應的條件,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可以判處緩刑。
是否判處緩刑要看具體的案件情節,故意殺人罪一般是不能判處緩刑,除非有特殊的情節存在。
在我國,緩刑,是指對於被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據其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如果暫緩執行刑法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就規定一定的考驗期,暫緩刑罰的執行。
而故意殺人罪最低起刑期是三年。
所以,從理論上講,判故意殺人有可能緩刑,但概率很低!
犯故意殺人罪仍能從輕處罰的情形有犯罪者年齡未達到十八或十六週歲、年齡高達七十五週歲、半喪失自身行為能力的病患進行犯罪、身體有特殊殘疾的人進行犯罪可能被判為緩刑。
故意殺人情節輕微,原刑罰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也可能緩刑。
在故意殺人罪中,適當適用情節較輕的法定刑。有利於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殺人方式是否惡劣:行為人是否具有可以寬恕的殺人動機:行為人在實施殺人行為之前和之後的表現,是否反映行為人不具有再次實施犯罪行為的可能性,都需要根據民眾所認同的道理和民眾所分享的情感來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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