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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會判死刑嗎,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一、涉及吸毒真的會判刑嗎?

吸毒會判死刑嗎 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單純吸毒不觸犯《刑法》,但應受行政處罰

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非法持有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脅迫、欺騙醫務人員開具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

第七十三條規定:教唆、引誘、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基於以上的法律規定,因此著名編劇寧財神因吸毒問題,受到的是公安部門給予的行政拘留的處罰,其關押的場所是拘留所。因此“監獄風雲”嚴格講是不太準確的。

二、容留他人吸毒觸犯《刑法》嗎

容留他人吸毒觸犯《刑法》,需判處刑罰。

我國《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規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被網友“坑爹兒子”的房祖名和張默正是因為不僅自己吸毒,還邀請朋友一起吸毒才落得容留他人吸毒的罪名。之所以容留他人吸毒比普通的吸毒處罰重,這是因為容留他人吸毒行為,究其本質,是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行為提供幫助的行為。

三、非法持有毒品的處罰

非法持有毒品,少則行政拘留,重則刑事處罰。

上文已經提及《治安管理處罰法》關於非法持有毒品的規定,在此不作贅述。

《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條規定:非法持有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 徒刑,並處罰金;非法持有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著名歌手尹相傑就是因為吸毒被抓,但因持有毒品數量大,構成了刑事犯罪。

讀到此處,小編深感惋惜,一個鮮活的生命就這樣逝去。我們不去管邊策是產生幻想縱身一躍還是逃避抓捕而墜樓,重要的是珍愛生命遠離毒品。

四、容留他人吸毒罪的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容留他人吸毒是行為犯。從刑法條款來看,行為人只要明知他人吸毒而為其提供場所,就可以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的人數和次數的多少、持續時間的長短並不是構成本罪的要件,僅是作為量刑情節考慮。犯罪最本質的特徵是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容留他人吸毒罪的社會危害性體現在侵害國家毒品管制制度和人們的身心健康,其危害程度應當達到嚴重擾亂社會管理秩序,造成一定的人身損害程度。如果容留他人吸毒的情節顯著輕微,則不能認定為犯罪,否則勢必會出現打擊面過寬,達不到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三),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第十一條規定:[容留他人吸毒案(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提供場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兩次以上的;

(二)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處罰,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嚴重後果或者其他情節嚴重的。

由以上信息,我們可看出,對於單純的吸毒行為,是沒有觸犯刑事法律規定的,故而不會被判處死刑,這也就回答了吸毒會判死刑嗎這個問題,此時吸毒者需要接受行政處罰。對於容留他人吸毒、販賣毒品的行為,觸犯了刑事法律的規範,若造成嚴重的社會危害的,會被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