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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三才司法鑑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河南三才司法鑑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生活中當有官司需要時我們所提供的材料需要鑑別真實性和可靠性。同時也要鑑別所需事物的和判斷並提供鑑定意見的活動。當生活中遇到棘手的問題時,我們可採取一些具有法律手段的鑑別方式得到具有可靠性的答案。那麼河南三才司法鑑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下面由小編為您一一分析,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司法鑑定是指在訴訟活動中鑑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鑑別和判斷並提供鑑定意見的活動。根據《司法鑑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規定,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從事司法鑑定業務,應當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一)申請表;

(二)證明申請者身份的相關文件;

(三)住所證明和資金證明;

(四)相關的行業資格、資質證明;

(五)儀器、設備説明及所有權憑證;

(六)檢測實驗室相關資料;

(七)司法鑑定人申請執業的相關材料;

(八)相關的內部管理制度材料;

(九)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可靠性負責。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重新鑑定的,人民法院應當委託上級法院的司法鑑定機構做重新鑑定:

(一)鑑定人不具備相關鑑定資格的;

(二)鑑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規定的;

(三)鑑定結論與其他證據有矛盾的;

(四)鑑定材料有虛假,或者原鑑定方法有缺陷的;

(五)鑑定人應當迴避沒有迴避,而對其鑑定結論有持不同意見的;

(六)同一案件具有多個不同鑑定結論的;

(七)有證據證明存在影響鑑定人準確鑑定因素的。

司法鑑定機構可受人民法院的委託,對擬作為證據使用的鑑定文書、檢驗報告、勘驗檢查記錄、醫療病情資料、會計資料等材料作文證審查

辦理程序

個人申請從事司法鑑定業務,應當由擬執業的司法鑑定機構向司法行政機關提交相關材料: 個人兼職從事司法鑑定業務的,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並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其兼職從事司法鑑定業務的書面意見。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省級司法行政機關作出准予執業的決定,頒發《司法鑑定人執業證》;不符合條件的,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書面通知其所在司法鑑定機構並説明理由。

綜上所述,河南三才司法鑑定需要提供的材料是當事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複印件,同時還有住所證明和工資證明。當事人提供的所有信息都必須具有真實性和可靠性,必須的符合法律法規。同時司法鑑定機構也是可以受法院的委託的所以它的可性度是受法律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