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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鑑定在什麼時候申請?

司法鑑定在什麼時候申請?

在民事案件審理過程中,當事人對有關證據材料有異議的話,可以委託律師提出司法鑑定申請。通過司法鑑定,可以確定證據的真實性,為案件的審理提供幫助。申請司法鑑定是有一定程序的,必須在要求下進行。那麼司法鑑定在什麼時候申請?下面我們一起通過這篇文章瞭解下相關知識。

一、司法鑑定在什麼時候申請?

當事人申請鑑定,應當在舉證期限內提出;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當事人申請重新鑑定的除外。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當事人申請鑑定,可以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申請鑑定的事項與待證事實無關聯,或者對證明待證事實無意義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許。

二、司法鑑定的程序是怎樣的?

1、委託:

(1)司法鑑定機構接受司法機關、仲裁機構的司法鑑定委託。

(2)在訴訟案件中,在當事人負有舉證責任的情況下,司法鑑定機構也可以接受當事人的司法鑑定委託。當事人委託司法鑑定時一般通過律師事務所進行。

2、受理:

司法鑑定機構收到委託書後,應對委託人的委託事項進行審核,並作出如下決定:

(1)對於符合受理條件的,能夠即時決定受理的,司法鑑定機構應當與委託人簽訂《司法鑑定委託受理合同》;

(2)不能即時決定受理的,應當向委託人出具《司法鑑定委託材料收領單》,在收領委託材料之日起7日內對是否受理作出決定;

(3)對於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退回鑑定材料並向委託人説明明理由;

(4)對於函件委託的,司法鑑定機構應當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書面答覆。

3、初次鑑定

司法鑑定機構接受委託後,由司法鑑定機構指定的司法鑑定人、或者由委託人申請並經司法鑑定機構同意的司法鑑定人完成委託事項。

4、複核鑑定

對鑑定結論有異議需進行復核鑑定的,其他資質較高的司法鑑定機構可以接受委託,進行復核鑑定。複核鑑定除需提交鑑定材料外,還應提交原司法鑑定文書。

5、司法鑑定文書的出具

司法鑑定機構在法定或者約定的鑑定期限內完成司法鑑定後,應當按時出具司法鑑定文書。司法鑑定文書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託人,兩份由司法鑑定機構存檔。

通過上面的這篇文章,小編告訴了大家司法鑑定在什麼時候申請,按照法律規定,當事人應當在舉證期限內提出司法鑑定申請。如果逾期,司法鑑定機構是不會受理的。提出司法鑑定,應該委託法院或者律師進行。通常情況下,自鑑定機構受理後,一個月內會出具司法鑑定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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