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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鑑定輕傷二級是什麼程度?

司法鑑定輕傷二級是什麼程度?

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糾紛導致雙方當事人發生肢體摩擦,發生一些輕傷害的結果,涉及到刑事問題,在刑事案件中輕傷通過司法鑑定就會有一定的效力。那麼司法鑑定輕傷二級是什麼程度呢?是否要承擔一些責任,這些問題非專業人士一般都是不太瞭解,那麼下文中小編將為大家做具體解析。

一、人體損傷鑑定標準

根據最新《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人體損失程度由重至輕劃分為重傷一級、重傷二級、輕傷一級、輕傷二級和輕微傷五個等級,將重傷分為重傷一級和重傷二級;輕傷分為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重傷二級是重傷的下限,與重傷一級相銜接,重傷一級的上限是致人死亡;輕傷二級是輕傷的下限,與輕傷一級相銜接,輕傷一級的上限與重傷二級相銜接。更加符合訴訟要求,為法官提供了更明確的量刑依據,同時也通過技術標準限制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權。

二、輕傷二級是什麼程度以及責任承擔

輕傷二級是指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或者由原發性損傷引發的併發症,未危及生命;遺留組織器官結構、功能輕度損害或者影響容貌。

根據人體損害鑑定標準,法醫鑑定為準,一級嚴重一些,二級輕一些,都是故意傷害罪的立案標準。

如鑑定為輕傷或者重傷,行為人則構成犯罪,依據《刑法》將追究其刑事責任。量刑標準為,輕傷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重傷則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傷殘則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鑑定結果是輕微傷的,可以做治安處罰。就法醫鑑定而言,當然是輕傷一級比輕傷二級重。但是,就民事賠償和刑事責任的承擔而言,輕傷一級或輕傷二級是沒有區別的,因為審判實務確定和判決賠償標準的依據,即最高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並沒有區分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更沒有確立不同的賠償標準。而《刑法》及相關的司法解釋,在規定傷害罪的刑事責任時,也沒有將輕傷區分為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也並沒有規定不同的量刑標準。原有的《人體重傷鑑定標準》、《人體輕傷鑑定標準(試行)》並沒有將重傷分為重傷一級和重傷二級,輕傷分為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而新的《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對重傷和輕傷做進一步的細化區分,主要目的是為了加強人身損傷程度鑑定標準化、規範化工作,例如在法醫鑑定中處理傷病關係時有這樣細緻的區別,就可以妥善處理好在舊的鑑定標準下難以解決的一些問題:損傷與既往傷/病共同作用的,即二者作用相當的,應依據本標準相應條款適度降低損傷程度等級,即等級為重傷一級和重傷二級的,可視具體情況鑑定為輕傷一級或者輕傷二級,等級為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的,均鑑定為輕微傷。

法律上會依據具體情況把它歸類為輕傷或者輕微傷,據此來看輕傷二級並不會給人身帶來巨大的損害,在刑事責任承擔的問題上也會稍微寬鬆,但是還是要對這種行為加強管理,以免造成更加嚴重的後果,到時候就要承擔更加大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