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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人如何撤出擔保

擔保人一般情況下不能取消擔保。
擔保合同是從合同,主合同無效,從合同自然無效。變更主合同內容要有擔保人的書面同意,合同內容變更,當事人意思表示隨之改變,擔保合同保證人意思表示隨之改變。合同當事人串通騙取保證人擔保或債權人利用欺詐、脅迫手段使擔保人擔保的,擔保人意思表示不真實,保證人不承擔擔保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擔保人如何撤出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