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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個取保候審九個緩刑嗎

這種説法是不正確的,取保候審不一定會判緩刑,取保候審與是否判處緩刑是沒有直接關係的,取保候審屬於強制執行的一種措施,而緩刑屬於刑罰執行的一種方式,兩者之間是不同的。

十個取保候審九個緩刑嗎

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而緩刑也是需要滿足特定條件的,以下是兩者需要滿足的條件:

(一)申請取保候審的條件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二)適用緩刑的條件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1)犯罪情節較輕;

(2)有悔罪表現;

(3)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4)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綜上所述,司法實踐中仍然有一部分人認為,被取保候審一定是因為犯罪情節較輕,實則不然。但是,即使是因為犯罪情節較輕,被取保候審也不代表所有犯罪情節較輕的刑事案件,法院就一定要判處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