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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刑事拘留取保候審需要什麼條件?

一、被刑事拘留取保候審需要什麼條件?

被刑事拘留取保候審需要什麼條件?

刑事拘留申請取保候審的要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二、取保之後手機多久歸還?

具體時間看情況。適用取保候審條件時,如果手機中有關於案件情況的,手機應當屬於涉案證據,在取保候審期間是不會給予退還的,等到案件審結後,手機會退還給本人或者其家屬。如果手機與案件無關,手機內也沒有案件的相關情況,是可以給予退還的。

三、醉駕取保後怎麼辦?

醉酒駕駛取保候審後:應遵守以下規定:

(二)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隨傳隨到。

(三)不和其他人串供。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繫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刑事訴訟法》 第七十一條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繫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申請取保候審之後應該遵循取保的要求,比如隨傳隨到和不能去特定的地方等,在取保候審結束之後就會歸還被取保候審人的手機。取保候審的申請可以在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以及公安機關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