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取保候審需要什麼手續
取保候審的流程及所需手續為:
1、取保候審的申請。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申請取保候審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辦理取保候審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取保候審申請書;申請人的身份證明;繳納保證金或者提供保證人;委託律師申請的,須出具授權委託書。
2、取保候審的決定。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後,應當在7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覆。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檢察院檢察長或者人民法院院長批准,並簽發《取保候審決定書》和《執行取保候審通知書》,並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繳納保證金。對不符合取保候審法定條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審,並告知申請人,説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機關根據案件的需要,可以自行決定取保候審。
3、取保候審的執行。
由公安機關執行,宣讀《取保候審決定書》,並令其簽字或蓋章,告知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規定。取保候審期間屆滿以後,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將保證金退還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並告知保證人解除擔保。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67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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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取保候審的條件有哪些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四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如果發現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強制措施不當的,應當及時撤銷或者變更。”這一規定即意味着,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都有對已經採取的強制措施的決定進行變更或者撤銷的權力。取保候審撤銷或者變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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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取保候審條款是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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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傷二級可以取保候審嗎
可以辦理取保候審,但是要符合以下條件才能辦理取保候審。《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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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案件保釋條件
刑法中所説經濟案件是指是指與經濟有關的犯罪,包括貪污、賄賂、玩忽職守、徇私舞弊以及企業內發生的與經濟相關的犯罪案件。該類案件包含太多罪名,律師在此無法一一列舉。但所有刑事案件均可適用《刑事訴訟法》中關於“保釋“的規定。所謂“保釋”,在中國稱之為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