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了取保候審必須開庭嗎
一、申請了取保候審必須開庭嗎
取保候審不一定要開庭。
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由公安機關執行。客觀地説,犯罪嫌疑人被羈押後,最應當考慮和最值得花費時間和精力的行為即為為取保候審。
1)需要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如果檢察院認為需要提起公訴的,那就會起訴、開庭、審理、宣判。
2)如果檢察機關認為不需要提起公訴的、或者公安機關認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而撤案的,那就就此結案,就不再有審理環節了。
二、被取保候審人的義務
《刑事訴訟法》第56條規定了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的義務,有以下幾項:
1.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正當理由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有正當理由需離開所居住的市、縣的,應當經執行機關批准。如果取保候審是由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決定的,執行機關在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離開所居住的市、縣前,應當徵得決定機關同意。
2.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取保只是手段,候審才是目的,因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義務在接到傳訊後及時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4.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執行機關在執行取保候審時,應當告知被取保候審人必須遵守上述規定,以及違反規定或者在取保候審期間重新犯罪應當承擔的後果。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規定的,已經交納保證金的,沒收保證金。區別情形,還可以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對其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取保候審只是《刑事訴訟法》中規定的五種刑事強制措施中的一種,一般司法機關不會主動採取取保候審,需要相關人員提出申請,而批准取保候審的前提自然是滿足條件,同時提供了保證。而不管有沒有批准取保候審,其實跟之後的開庭並沒有必然聯繫。獲得了也可能出現開庭的情況,而沒有獲得批准也有不開庭的時候,這要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作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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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夠採取取保候審的條件具體有哪些
律師解析:能夠採取取保候審的條件是: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行較輕,沒有必要逮捕,對有可能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及其他妨礙訴訟順利進行的,應當採用取保候審。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致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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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批捕了還能取保候審嗎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檢察院批捕後可以取保候審。1、在檢察院批捕後,如果是犯罪情節較輕的,是可以進行取保候審,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申請取保候審。2、構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據觸犯的罪名,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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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拘留何時可以保釋?
律師解析:治安拘留不可以保釋。保釋的法律術語是取保候審,取保候審是刑事訴訟過程中的一種強制措施,所以不能運用到行政案件中使用。取保候審是刑事強制措施中的一種,是指偵查機關對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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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能把手機拿回來嗎?
律師解答:根據實際情況而定。律師解析:取保候審是否能把手機拿出來需要根據實際情況決定。被扣押的物品,如果與本案沒有關係,就可以取回被扣押物品,如果與案件有關就不能取回。取保候審,是指偵查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擔保人或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其不逃避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