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保證人的責任是什麼
取保候審保證人的責任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審的,可以提出符合法定條件的保證人進行擔保。取保候審的保證人應當履行保證義務,保證被取保候審人在不被羈押的情況下,隨傳隨到,候審不誤。
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保證人應當履行兩項義務:
1.對被保證人遵守法律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包括監督被保證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如果被保證人需要離開所居住的市、縣的,要監督、督促被保證人向執行的公安機關提出申請,請求批准;監督被保證人在司法機關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監督被保證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監督被保證人不得串供、毀滅、偽造證據。
2.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的,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比如保證人在履行保證義務過程中,發現被保證人逃跑或者有逃跑企圖,或者發現被保證人未經批准離開所居住的市、縣出外辦事,發現被保證人可能毀滅、偽造證據、串供,等等,都應當毫不拖延地、儘快地向執行的公安機關報告。
保證人應當認真履行法律規定的保證義務,不履行保證義務的,要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對於保證人不履行保證義務的,應分別情況進行處理。首先,如果被保證人有未經執行的公安機關批准離開所居住的市、縣,在司法機關傳訊時不及時到案,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等行為,保證人沒有及時向執行的公安機關報告的,由執行的公安機關作出決定,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應當指出的是,對保證人的罰款,只能由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作出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保證人應當履行以下任務:
(一)監督被保證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
(二)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行為的,應當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
被保證人有違反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行為,保證人未及時報告的,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取保候審認罪認罰還能判刑嗎
律師解析:取保候審認罪認罰能否判刑,需視情況而定。1、取保候審簽了認罪認罰,符合條件可以作相對不起訴處理。2、已經起訴的,在判刑時會相應的降低量刑標準。認罪認罰制度通過調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動認罪認罰積極性,使其獲得寬大處理,既能體現對犯罪嫌疑人、被告...
-
檢察院取保候審後會怎樣做?
律師解析:檢察院取保候審後的處理:1、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後,檢察院對案件的偵查、起訴不會中斷;2、案件移送到檢察院後,檢察院認為證據不足,會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不存在犯罪事實的、犯罪情節輕微可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決定不起訴;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會...
-
取保候審保證金的數額是如何規定的
律師解析:取保候審保證金沒有具體的數額規定,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取保候審的決定機關應當綜合考慮保證訴訟活動正常進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審人的社會危險性,案件的性質、情節,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被取保候審人的經濟狀況等情況,確定保證金的數額。法律依據...
-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怎麼取保
律師解答:提出申請。律師解析:申請取保候審需要申請人提出申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以及辯護人需要向公安、檢察院、法院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法定代理人”就是指依法代理被代理人從事某種行為的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