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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主犯取保候審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關於取保候審制度,對於我們普通民眾來説光靠字面意思是無法理解的,這需要我們進行專業的解釋,在我們生活當中,難免會遇到一些尋釁滋事的情況,那麼在遇到這些情況的時候我們應該怎麼辦呢,關於尋釁滋事主犯取保候審的相關規定有哪些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出來的相關資料,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尋釁滋事主犯取保候審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由公安機關執行。客觀地説,犯罪嫌疑人被羈押後,最應當考慮和最值得花費時間和精力的行為即為代為取保候審。

1、取保候審是公安機關對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

2、取保候審的適用條件包括: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害性的;

(3)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3、取保候審只是強制措施,非經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仍可能判刑;

4、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案件結束公安機關會通知嫌疑人。

不一定,先看是否會被行政拘留或者刑事拘留,如果是行政拘留,單項處罰最長15天就出來了,綜合處罰最長20天;如果是刑事拘留,一般案件三到六個月左右移送法院接受審判(醉駕案件最快,一個星期左右的時間就可以判下來),具體情況要問辦案單位。建議儘早委託魏銘律師辦理會見,代為申請取保候審,及時瞭解案情進展,制定出對當事人有利的訴訟方案;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判決前只有律師才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家屬可以考慮委託魏銘律師到看守所會見犯罪嫌疑人認真瞭解整個案件的具體經過以及瞭解其對公安機關的口供等。

律師會見後對犯罪情節做出判斷並及時為其提供法律幫助、申請取保候審;如果案件移送到了檢察院、法院的話,魏銘律師可以去檢察院、法院閲卷,調取偵查機關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口供、書證、物證等相關證據,做深入研究後擬定好辯護方案,開庭的時候確定好為被告做無罪、罪輕、減輕、免除刑罰或者緩刑的辯護,維護被告人的最大權益,爭取最好的判決結果,具體判多久是沒有死規定的。

綜上所述,以上就是關於尋釁滋事主犯取保候審的相關規定,在現實生活當中我們遇到這種情況的話,自己不清楚的話,一定要諮詢相關人員,另外,尋釁滋事嚴重的話也會造成很惡劣的影響,所以説上文中提到的問題也不能一概而論,還是要根據具體情況來看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