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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不予批捕申請書的提出是否合理?

交通肇事不予批捕申請書的提出是否合理?

一、交通肇事不予批捕申請書的提出是否合理?

檢察院會依法處理的。不是必須逮捕的,可以取保候審、監視居住

情節輕微的,可不批捕。但不批捕,並不意味着不追究刑事責任,後續程序也要繼續偵查公訴,也要民事賠償,刑事訴訟

普通的交通事故事故是不夠成犯罪的,只有在超速、酒駕、醉駕、毒駕等形成公眾危害的時候才會構成犯罪的!這些因素的形成就需要醫院、事故科等部門進行鑑定才能確定是否是正常駕駛!普通事故就是一個賠償責任

刑事訴訟法

第七十九條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

(一)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

(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

(五)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或者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曾經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應當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綜合上面所説的,交通肇事就是違反了交通法駕駛車輛而導致了事故的發生,對於此情行為也是分嚴重或者不嚴重的,一般執法人員在處理的時候對於不是很嚴重的情況是不會批捕的,但是要承擔起所有的責任,並且賠償受害者所有的損失,所以,不同的情況所處理的方法就會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