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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無效婚姻彩禮可以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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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無效婚姻彩禮可以退嗎?

現如今,結婚的時候,彩禮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多多少少都會代表一部分心意,那麼,在遇到特殊的情況下,在婚前,沒有進行法律公證,然後不能舉行婚禮的話,彩禮錢是可以退的嗎,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挺感興趣的。下面,小編就和你們一起探究一下,如果是無效婚姻彩禮可以退嗎。

1.如果是無效婚姻彩禮可以退嗎

一、如果婚姻無效,也就是兩人沒有經過合法的婚姻登記,則根據法律規定,女方應當返還彩禮;

二、法律依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 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婚姻無效怎麼請求返還彩禮

關於同居關係、無效婚姻關係、可撤銷婚姻關係的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返還彩禮的糾紛,人民法院應否支持的問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未作出明文規定。一般認為對於同居關係、無效婚姻關係、可撤銷婚姻關係的給付彩禮一方的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收受彩禮一方返還彩禮的糾紛,人民法院應當區別不同情況進行審理。

(一)同居關係雙方均系未婚,或一方系離婚、喪偶後未再婚而另一方未婚,或者雙方均系離婚、喪偶後未再婚的同居關係,對於此類同居關係的當事人提出彩禮返還要求的,應當比照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相關規定即”生活絕對困難作為客觀標準,綜合判斷並作出處理。同理,無效婚姻關係、可撤銷婚姻關係的當事人提出彩禮返還要求的,亦比照上述規定辦理。

(二)同居關係給付彩禮一方系”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的,即使其因給付彩禮而導致生活困難的,其在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同時或單獨請求收受彩禮一方返還彩禮時,人民法院在審理時亦不得支持其返還彩禮的請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綜上所述,就是有關於無效婚禮彩禮可以退嗎,我們可以從中知道,在婚禮前並沒有在婚姻登記所進行公證蓋章的婚姻,都是無效的,並不受法律的保護,名義是不承認的夫妻關係,所以是無效婚禮,這時候就可以要求女方將彩禮退還。

標籤:婚姻 無效 彩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