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罪檢察院批不批捕?
一、詐騙罪檢察院批不批捕?
人民檢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決定的類型及公安機關依法應相應採取的措施。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決定常見於以下三種情形:
1、一是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節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
2、二是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可能判處徒刑以下刑罰,或者沒有逮捕必要的;
3、三是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證據條件的;
4、四是屬於罪當逮捕,但確係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婦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
二、檢察院不批捕公安機關怎麼辦
檢察機關對不批准逮捕決定執行監督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條規定:“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督。”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第三款規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102條:“對於人民檢察院決定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在收到不批准逮捕決定書後,應當立即釋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變更強制措施,並將執行回執在收到不批准逮捕決定書後的三日內送達作出不批准逮捕決定的人民檢察院。”
《刑事訴訟法》中規定公安機關是沒有權利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逮捕措施,他們只能上報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由他們決定。而實際逮捕,卻是有公安機關執行。一般公安機關的負責人可以簽發逮捕令,而對於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如果不符合規定的情形,檢察院、法院自然也不會批准逮捕。
綜上所述,在現實的狀況當中對於不批捕的原因也是有很多的,確定是否批捕嫌疑人需要看是否滿足批捕的條件,如果沒有確切有力的證據,那麼檢察院都是不會下達批捕的決定的,會退回案件要求公安機關進行補充偵查。
-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的內容有哪些
律師解答:可以先行拘留的適用情形。律師解析: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的內容是可以先行拘留的適用情形。根據該法條的規定,對於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如果存在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以及犯罪分子可能妨害作證、逃避法律制裁、不拘留難以實施...
-
盜竊刑事拘留標準是多少
律師解析:只要是有盜竊行為的,不論盜竊金額達到多少,都會受到治安處罰,都可以拘留。依據相關規定,有盜竊行為的,一般處5-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如果盜竊情節較重,那麼會處10-15日的拘留,還可以對當事人並處1000元以下的罰款。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
-
犯罪的刑事拘留多久
律師解析:刑事拘留最長不會超過三十七天。只有針對多次、結伴、流竄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才會由檢察院批准拘留時間延長至三十日。同時在嫌疑人被拘留的三日以內,如果公安機關認為該犯罪分子應該被逮鋪的,可以向檢察院申請批准。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公...
-
詐騙罪從犯如何緩刑
律師解答:滿足條件就可以緩刑。律師解析:滿足條件就可以緩刑。需要滿足的條件有:1、詐騙罪犯罪情節較輕,2、罪犯在獄中有悔罪表現,並且沒有再犯罪的危險,3、罪犯如果被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一定會被宣告緩刑的情況有:1、罪犯的年齡不滿十八週歲;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