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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姦罪情節輕微諒解書緩刑有哪些?

強姦罪情節輕微諒解書緩刑有哪些?


強姦罪在我國刑法中是非常惡劣的刑事犯罪,針對強姦罪,我國有相對健全的法律法規來進行處理。那麼強姦罪情節輕微的,且獲得了諒解書的,法院是否會獲得緩刑呢?強姦罪情節輕微諒解書緩刑之間有什麼關係呢?強姦罪犯罪情節輕微的認定又是怎麼回事呢,下面是我們整理的相關資料。

強姦罪犯罪情節輕微的認定 

根據刑法的規定,強姦罪的情節輕微主要有以下幾類:

1、特殊主體

(1)未成年人犯罪:犯罪時未滿十八週歲的,在量刑時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完全喪失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為無刑事責任能力人,其實施犯罪行為不負刑事責任)

(3)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2、犯罪預備、中止或未遂

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3、自首

《刑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典型的自首包括兩個條件,一是主動投案,二是入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緩刑的適用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緩刑適用的對象必須是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處超過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於他們的罪行較重,社會危害性較大,不適宜放在社會上執行,所以不能適用緩刑。

2、適用緩刑的犯罪分子必須是犯罪情節比較輕微,悔罪表現比較好,放在社會上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

3、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對於累犯不能適用緩刑。這是因為累犯屢教不改,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

被判處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還判處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應當執行,而不受主刑緩刑的影響。

緩刑的考驗期限,是指對受緩刑宣告的犯罪分子進行考察的一定期限。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2個月。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1年。

關於強姦罪犯罪情節的認定,法院會根據犯罪主體、犯罪狀態和自首來進行,同時結合案件的具體內容來判定,如果符合相關的法律,那麼就會判定為情節輕微。能否獲得緩刑,與女方的諒解書是沒有必然聯繫的,僅僅是一個參考,需要符合法律才能獲得。強姦罪情節輕微諒解書緩刑之間沒有必然聯繫,對於具體的處罰細節,就需要諮詢律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