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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信用卡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信用卡詐騙罪是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的行為,結果都是獲得利益,但又跟傳統的詐騙罪要相區分開來,信用卡詐騙罪是其中特殊的犯罪,那麼關於信用卡詐騙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是怎麼樣的?現在本站將在下面的文章中為您分析信用卡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問題。

信用卡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本透支數額較大的構成信用卡詐騙罪罪侵犯的客體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財產所有權。

2.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騙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3.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自然人可成為本罪的犯罪主體。

4.本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為人主觀上還必須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間接故意和過失犯罪不能構成本罪。在此應指出的是,在信用卡詐騙罪的各種行為中,行為人因行為不同,其犯罪故意也各有其特定內容而不盡相同。例如,使用偽造的信用卡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進行詐騙犯罪的,行為人主觀上必須明知是偽造或者作廢的信用卡,否則,不能構成本罪。在信用卡透支的情況下,區分善意透支與惡意透支,也應當從行為人的故意內容來分析,如果行為人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故意,則是惡意透支,反之,則是善意透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