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刑法對信用卡詐騙罪既遂量刑是怎麼規定的
一、現行刑法對信用卡詐騙罪既遂量刑是怎麼規定的
信用卡詐騙罪的量刑標準是: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信用卡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信用卡詐騙罪的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有哪些情形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但有證據證明持卡人確實不具有非法佔有目的的除外:
(一)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透支,無法歸還的;
(二)使用虛假資信證明申領信用卡後透支,無法歸還的;
(三)透支後通過逃匿、改變聯繫方式等手段,逃避銀行催收的;
(四)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還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資金進行犯罪活動的;
(六)其他非法佔有資金,拒不歸還的情形。
鑑此,不能將透支時的惡意簡單等同於非法佔有的目的。而應結合此後的催收還款行為來認定。透支時有惡意但能及時歸還的,不應認定其非法佔有的目的;透支時有惡意且未能及時歸還的,才可確認其非法佔有的目的。另一方面,即使透支時是善意,但如果超過規定期限,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同樣應認定其非法佔有的目的,並以犯罪論處。
-
非法集資詐騙罪判刑標準是什麼
律師解析:1、一般情況下,集資詐騙的數額以行為人實際騙取的數額計算,案發前已歸還的數額應予扣除,數額較大的處三年到七年的有期徒刑和罰金;2、如果詐騙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罰金刑或沒收財產。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九十二...
-
幫別人貸款構成詐騙不?
律師解析:幫別人貸款構成詐騙與否看實際情況。1、幫他人貸款時,如果對方有詐騙行為的,是屬於違法犯罪的行為。2、使用欺詐的手段幫助他人騙取貸款,涉嫌騙取貸款罪,這項罪名屬於刑事犯罪,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給銀行造成重大損失,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特別重大損失...
-
詐騙罪連累家人嗎
律師解析:犯詐騙罪會對家人造成經濟損失、精神消耗等。詐騙情節顯著輕微的,通常不會影響其他家庭成員自身的發展和成長。但是涉嫌詐騙被拘留,一定程度上是會牽連到孩子的。公安機關會找家人送拘留通知書,會給孩子帶來不好的影響。家人還要給聘請律師等,帶來不必要的...
-
能如何樣才夠成詐騙罪
律師解答:滿足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律師解析:滿足以下條件並且詐騙數額在三千元以上就可以定性為詐騙罪。(一)客體要件詐騙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二)客觀要件詐騙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三)主體要件本詐騙罪主體是一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