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規定
一、詐騙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的規定,
1.構成詐騙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達到數額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3)達到數額特別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詐騙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二、詐騙立案錢拿得回來嗎
被騙錢之後報警立案,被騙的錢能否拿回來,要看公安機關偵查案件的情況,如果所有犯罪所得被追回,那麼就可以拿回被騙的錢款,如果公安機關只追回了一部分,那麼就只能拿回一部分被騙的錢款。如果贓款被全部揮霍,公安機關無法追回的,則不能追回。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了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因此,在被詐騙之後,最正確的辦法是儘快報警,積極配合公安機關,提供有用的線索,以便儘快追回被騙款項,同時也能使犯罪分子受到法律的制裁。
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説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二者從實質上説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欺詐行為的內容是,在具體狀況下,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並作出行為人所希望的財產處分。因此不管是虛構、隱瞞過去的事實,還是當下的事實與將來的事實,只要具有上述內容的,就是一種欺詐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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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犯能減刑嗎?
律師解答:依據實際情況而定。律師解析:依據實際情況而定。如果犯人在監獄中配合良好,且符合條件的話可以申請減刑。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期間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和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或者有立功表現。減刑一般只適用於拘役、管制還有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的人員,而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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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公安詐騙構成什麼罪?
律師解析:冒充公安構成招搖撞騙罪,是指為謀取非法利益,假冒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職稱,進行詐騙,損害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動的行為。本罪屬於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冒充國家工作人員進行招搖撞騙就應當以犯罪論處,應當立案偵查。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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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了借條一直不還現在人還跑了屬於詐騙嗎
律師解答:一般不是詐騙罪。律師解析:寫了借條一直不還現在人跑了的一般不是詐騙罪。有證據能證明對方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財物的行為是詐騙罪,需要證據證明其有不歸還的故意、數額上詐騙了3000元。但一般證據很難界定主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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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資詐騙罪的量刑標準最新
律師解析:1、一般情況下,集資詐騙的數額以行為人實際騙取的數額計算,案發前已歸還的數額應予扣除,數額較大的處三年到七年的有期徒刑和罰金;2、如果詐騙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罰金刑或沒收財產。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九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