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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未遂拘役三個月會被開除嗎?

一、犯罪未遂拘役三個月會被開除嗎?

犯罪未遂拘役三個月會被開除嗎?

會的,是實刑,拘役需要關三個月。拘役,是剝奪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拘役是一種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於1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半年)。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依據《刑法》:

第四十二條【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第四十三條【拘役的執行】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七條 違法違紀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在行政機關對其作出處分決定前,已經依法被判處刑罰、罷免、免職或者已經辭去領導職務,依法應當給予處分的,由行政機關根據其違法違紀事實,給予處分。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二、公務員的處罰怎麼確定?

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

第六條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的種類為:

(一)警告;

(二)記過;

(三)記大過;

(四)降級;

(五)撤職;

(六)開除。

第七條 行政機關公務員受處分的期間為:

(一)警告,6個月;

(二)記過,12個月;

(三)記大過,18個月;

(四)降級、撤職,24個月。

第八條 行政機關公務員在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職務和級別,其中,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不得晉升工資檔次;受撤職處分的,應當按照規定降低級別。

第九條 行政機關公務員受開除處分的,自處分決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與單位的人事關係,不得再擔任公務員職務。

行政機關公務員受開除以外的處分,在受處分期間有悔改表現,並且沒有再發生違法違紀行為的,處分期滿後,應當解除處分。解除處分後,晉升工資檔次、級別和職務不再受原處分的影響。但是,解除降級、撤職處分的,不視為恢復原級別、原職務。

對於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如果是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出現嚴重違反單位的規章制度,或者是對單位造成嚴重的損失的,以及被法院處以一定的刑罰的,是可以辭退的,但是如果是勞動者無任何的過錯的,就將其辭退的,單位是需要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賠償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