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的申請時效是多久?
一、國家賠償的申請時效是多久?
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兩年,自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被依法確認為違法之日起計算,但被羈押期間不計算在內。賠償請求人在賠償請求時效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賠償請求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給予賠償;逾期不予賠償或者賠償請求人對賠償數額有異議的,賠償請求人可以自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上一級機關申請複議。
複議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決定。賠償請求人不服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複議機關所在地的同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複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賠償請求人可以自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複議機關所在地的同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
二、國家賠償的方式有哪些?
國家賠償的方式是指國家承擔賠償責任的形式。縱觀世界各國的國家賠償法的規定,不外乎有三種:金錢賠償、恢復原狀、返還財產。
1、金錢賠償:指在計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損害程度後,以貨幣支付的形式,給予受害人一定額度的金錢的賠償方式。金錢賠償的適用,一般應以不能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為前提。
2、恢復原狀:指負有賠償義務的國家機關按照受害人的願望和要求,將受害人的財產或者權利恢復原來狀態的條件下才能適用。
此外,國家賠償中的恢復原狀的適用範圍比民事賠償中恢復原狀的使用範圍要廣,除了財產的恢復原狀外,還包括權利的恢復原狀,如恢復原居住地的户口、恢復職級。
3、返還財產:賠償義務機關將因其侵權行為的侵害而脱離受害人控制的財產,歸還對該財產享有所有權、佔有權的受害人的賠償方式。
綜上所述,近年來在新聞報道中出現了多起國家賠償案件,這體現是司法進步。一般來説,刑事案件處理不公平容易導致國家賠償發生,受害人主張賠償的時效是受到損害的之日起兩年內。針對超期羈押等侵害人身自由的,賠償義務機關會按照天數和日平均工資計算賠償款。
-
國家賠償時效中止的條件是什麼?
一、國家賠償時效中止的條件是什麼?我國《國家賠償法》第32條第2款規定:“賠償請求人在賠償請求時效的最後6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賠償請求時效期間繼續計算。”這一規定與《民法典》的規定完全一...
-
國家賠償法超時效了怎麼辦
公民申請國家賠償的時候,應該注意的一個問題就是申請國家賠償也受到相關時間的限制問題。因為不可能當事人終身都享有申請國家賠償的權利,應該在知道自己的權益被侵犯的時候,就開始積極準備申請國家賠償需要的相關證據和材料。下面小編為大家介紹的就是,國家賠償法...
-
法定主義國家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一、法定主義國家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有哪些?(1)侵權行為主體要件。侵權行為主體必須是國家機關或者其工作人員以及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2)侵權行為要件。首先,致害行為必須是執行職務的行為;其次,必須是執行職務的行為違法;(3)損害結果要件;(4)侵權行為與損害...
-
國家賠償羈押日期的規定是什麼
賠償的意義就是指國家對於國家權力權力中的侵權行為承擔賠償責任的一種制度。我國的法律制度與其他的發達國家相比還是比較落後的,制度也不健全。這就導致國家賠償不能及時的賠償給當事人,造成賠償羈押。國家的法律規定對國家賠償羈押日期的規定也是明確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