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國家賠償時效的是多久?
一、民事國家賠償時效的是多久?
法院在審理民事糾紛後不管案情是否有誤都是不需要支付國家賠償金的,《國家賠償法》之中只規定了行政、刑事類型的國家賠償。任何滿足國家賠償條件的情形,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兩年。
根據《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兩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之日起計算,但被羈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間不計算在內。在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時一併提出賠償請求的,適用行政複議法、行政訴訟法有關時效的規定。賠償請求人在賠償請求時效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賠償請求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二、國家賠償的方式有哪些?
國家賠償的方式是指國家承擔賠償責任的形式。縱觀世界各國的國家賠償法的規定,不外乎有三種:金錢賠償、恢復原狀、返還財產。
(一)金錢賠償:指在計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損害程度後,以貨幣支付的形式,給予受害人一定額度的金錢的賠償方式。金錢賠償的適用,一般應以不能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為前提。具體講,主要適用於以下情形: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及生命健康權的;
(2)侵犯受害人的財產權,其財產已經滅失、拍賣,恢復原狀、返還財產已不可能的。
(3)侵犯受害人的財產權,其財產已被損壞,不能恢復原狀或者恢復有重大困難的;
(4)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與法律規範相牴觸的。
(二)恢復原狀:指負有賠償義務的國家機關按照受害人的願望和要求,將受害人的財產或者權利恢復原來狀態的條件下才能適用。它通常適用於以下情形:
(1)應當返還的財產被損壞,能夠恢復原狀的;
(2)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予以解除查封、扣押、凍結;
(3)恢復原狀不違反其他法律規定的。
此外,國家賠償中的恢復原狀的適用範圍比民事賠償中恢復原狀的使用範圍要廣,除了財產的恢復原狀外,還包括權利的恢復原狀,如恢復原居住地的户口、恢復職級。
(三)返還財產:指賠償義務機關將因其侵權行為的侵害而脱離受害人控制的財產,歸還對該財產享有所有權、佔有權的受害人的賠償方式。返還財產的適用條件主要有:
(1)原物存在;
(2)比金錢賠償更為便捷。如果原物已被運往外地或其下落需要查找,則不如金錢賠償便捷。
(3)不影響公務。如果原物已用於公務活動,返還會影響公務活動時,應採用金錢賠償。
由於《國家賠償法》之中只規定了行政、刑事類型的國家賠償,故此民事糾紛並不能獲得國家賠償。任何滿足了獲得國家賠償條件的情形,都需要在既定的訴訟時效範圍內,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請求,否則可能會喪失獲得賠償金的權利。
-
國家賠償的申請期限在我國是怎樣規定的?
如果説給他人的身體或者是精神上受到傷害。那麼是肯定需要賠償的。當然,無論是國家還是公民個人,都需要進行賠償。如果是國家工作人員所造成的,那麼需要國家賠償。因此很多人都想要知道國家賠償的申請期限在我國是怎樣規定的?下面為大家介紹。一、申請國家賠償期...
-
刑事國家賠償申請條件是什麼
刑事國家賠償申請條件是什麼一是辦案機關決定對賠償請求人終止偵查的;二是解除撤銷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措施後,辦案機關超過一年未移送起訴、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撤銷案件的;三是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法定期限屆滿後,辦案機關超過一年未移送起訴、作出不...
-
不訴國家賠償程序是怎樣的,不起訴財產怎麼處理
不起訴決定一般來説都是檢察院做出的,當然檢察院做出不起訴決定的情況有非常多的情況,當然對於檢察院不起訴的決定,有時候也會涉及到一些案件的當事人的合法利益,如果因為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而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權益的話,那麼是可以申請國家賠償的,那麼不訴國家賠償程...
-
刑事案件國家賠償標準是多少?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檢刑事申訴檢察廳下發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檢察院辦理自身作為賠償義務機關的國家賠償案件時,執行新的日賠償標準258.89元。據最高檢刑事申訴檢察廳有關負責人介紹,《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