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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國家賠償律師申請時效是多久?

北京國家賠償律師申請時效是多久?

一、北京國家賠償律師申請時效是多久?

1、賠償請求人向公安機關提出行政賠償的,應當先向負有賠償義務的公安機關提出,也可以在申請行政複議時一併提出。負有賠償義務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2個月內依法給予賠償。逾期不予賠償或者賠償請求人對賠償數額有異議的,賠償請求人可以自期間屆滿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賠償請求人向公安機關提出刑事賠償請求的,按受理程序辦理。經依法確認有刑事賠償範圍情形的,負有賠償義務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2個月內給予賠償。

3、公安機關受理刑事賠償複議時,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2個月內作出決定。對複議決定有異議,賠償請求人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之日起30日內或者自複議期間屆滿之日起30日內,向複議機關所在地的同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

4、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兩年,自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被依法確認為違法之日起計算,但被羈押期間不計算在內。

二、侵犯公民財產應該怎麼賠償?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權造成損害的,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1、處罰款、罰金、追繳、沒收財產或者違法徵收、徵用財產的,返還財產;

2、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解除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造成財產損壞或者滅失的,依照本條第三項、第四項的規定賠償;

3、應當返還的財產損壞的,能夠恢復原狀的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的,按照損害程度給付相應的賠償金;

4、應當返還的財產滅失的,給付相應的賠償金;

5、財產已經拍賣或者變賣的,給付拍賣或者變賣所得的價款;變賣的價款明顯低於財產價值的,應當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6、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的,賠償停產停業期間必要的經常性費用開支。

綜上所述,北京市民遇到不公平待遇,政府部門處罰不當的,可以提出國家賠償要求,如果聘請律師,代理律師應該注意一個申訴時效,是兩年。律師代理這類案件,會收取一般律師費用,如果是涉及到財產關係,費用按照金額的比例收取。這裏要注意,律師費不能算國家賠償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