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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分子販毒開庭要注意什麼?

一、犯罪分子販毒開庭要注意什麼?

犯罪分子販毒開庭要注意什麼?

開庭時,遵守法庭秩序,聽從審判長指揮,實事求是發表、反駁意見,舉證質證。

1、要帶身份證!安檢室要刷身份證,到了法庭也要再次核對,沒有身份證,説不定連安檢門都過不了。

2、要帶開庭傳票!有些法院安檢時要檢查,上面也有開庭的時間和地址安排。

3、訴訟材料、筆、紙!開庭過程做好記錄工作,以便針對對方的論點進行反駁,好記性不如爛筆頭。

4、帶手機。記住法官的電話,在傳票上。有什麼問題,可以打電話找他。

二、開庭的步驟

首先,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並宣佈法庭紀律;

其次,由審判長宣佈開庭,並由審判長核對當事人,宣佈案由,宣佈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迴避申請;

第三,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調查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一)當事人陳述;

(二)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

(三)出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和電子數據;

(四)宣讀鑑定意見;

(五)宣讀勘驗筆錄。其間,當事人經法庭許可,可以向證人、鑑定人、勘驗人發問。

第四,進行法庭辯論。法庭辯論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一)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

(二)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

(三)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

(四)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後,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第五,評議和宣判。法庭辯論或被告人最後陳述結束後,法官進入評議室評議,做出裁判。

犯罪分子存在販毒的犯罪事實的情況下,肯定涉及到需要追究相關刑事責任,具體情況應當結合法律適用情況來進行認定,特別是對於販毒的相關情況認定的,必須由司法機關結合販毒的實際情況來進行量刑處理,在開庭時應當積極坦白並爭取寬大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