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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走私毒品罪量刑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合肥走私毒品罪量刑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我們大家都知道毒品害人害已,但是仍然有很多人陷入毒品的泥沼無法自拔。毒品走私是毒品交易鏈條中的重要一環,然而在我國不同的地區關於走私毒品罪的量刑可能規定的有所不同,那麼你知道合肥市關於走私毒品罪的量刑標準是怎樣的嗎?本站小編為您做詳細介紹。


構成走私毒品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毒品犯罪次數、人次、毒品數量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1、第一個量刑幅度

走私鴉片二十克以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胺或者可卡因一克以下,嗎啡或者二亞甲基雙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類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二克以下,氯胺酮或者美沙酮二十克以下,三唑侖或者安眠酮一千克以下,咖啡因五千克以下或者其他數量相當毒品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應刑罰量:

(1)每增加咖啡因一千克,增加一個月刑期;

(2)每增加鴉片、氯胺酮或者美沙酮五克,可以增加一個月刑期;

(3)每增加嗎啡或者二亞甲基雙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類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克,增加二個月刑期;

(4)每增加三唑侖或者安眠酮一千克,增加三個月刑期;

(5)每增加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可卡因一克及其他數量相當毒品的,增加三個月刑期;

(6)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2、第二個量刑幅度

走私鴉片一百四十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可卡因七克,嗎啡或者二亞甲基雙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類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十四克,氯胺酮或者美沙酮一百四十克,三唑侖或者安眠酮七千克,咖啡因三十五千克或者其他數量相當毒品的;或者毒品數量未到達上述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家工作人員走私毒品的,在戒毒監管場所販賣毒品的,其他情節嚴重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應刑罰量:

(2)每增加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可卡因一克及其他數量相當毒品的,增加一年刑期;

(3)每增加鴉片、氯胺酮或者美沙酮十五克,可以增加一年刑期;

(4)每增加三唑侖或者安眠酮一千克,增加一年刑期;

(5)每增加咖啡因四千克,增加一年刑期;

(6)每增加嗎啡或者二亞甲基雙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類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三克,增加二年刑期;

(7)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3、第三個量刑幅度

走私鴉片二百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可卡因十克,嗎啡或者二亞甲基雙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類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二十克,氯胺酮或者美沙酮二百克,三唑侖或者安眠酮十千克,咖啡因五十千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可以在七年至八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應刑罰量:

(1)每增加一人或一次,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

(2)每增加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可卡因五克及其他數量相當毒品的,增加一年刑期;

(3)每增加嗎啡或者二亞甲基雙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類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十克,增加一年刑期;

(4)每增加鴉片、氯胺酮或者美沙酮一百克,增加一年刑期;

(5)每增加三唑侖或者安眠酮五千克,增加一年刑期;

(6)每增加咖啡因二十千克,增加一年刑期;

(7)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量刑起點為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依法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走私鴉片一千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可卡因五十克,嗎啡或者二亞甲基雙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類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氯胺酮或者美沙酮一千克,三唑侖或者安眠酮五十千克,咖啡因二百千克或者其它毒品數量達到數量大起點的;走私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武裝掩護走私毒品的;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重處罰,但同時具有多種情形的,累計不得超過基準刑的100%:

⑴未按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第四款的規定認定為“情節嚴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30%以下:走私鴉片一百四十克以上不滿二百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可卡因七克以上不滿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國家工作人員走私毒品的;在戒毒監管場所販賣毒品的;向多人販毒或者多次販毒的;其他情節嚴重的。每增加一種情形,可以再增加基準刑的10%以下。

(2)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毒品,增加基準刑的10%-30%;

(3)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增加基準刑的10%-30%;

(4)毒品再犯的,增加基準刑的10%-30%;

(5)組織、利用、教唆孕婦、哺乳期婦女、患有嚴重疾病人員、又聾又啞的人、盲人及其他特殊人羣走私毒品,增加基準刑的30%以下;

(6)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

(1)受僱運輸毒品的;

(2)毒品含量明顯偏低的;

(3)存在數量引誘情形的;

(4)其他可以從輕處罰的情形。

相信你在看過上述的相關量刑規定以後,對合肥市在走私毒品的量刑標準方面已經有所瞭解。法律規定,不同地區可以在《刑法》有關規定的基礎上結合自身情況作出詳細的量刑規定。如果您對上述問題存在疑問,不妨向本站網站的律師詢問,專業的律師能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