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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產製毒物品罪既遂刑事責任如何追究

非法生產製毒物品罪既遂刑事責任如何追究
律師解析:非法生產製毒物品罪既遂的刑事責任為:
情節較重的,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到七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述規定處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條
違反國家規定,非法生產、買賣、運輸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於製造毒品的原料、配劑,或者攜帶上述物品進出境,情節較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為其生產、買賣、運輸前款規定的物品的,以製造毒品罪的共犯論處。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