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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劫罪的構成要件包括哪些方面

搶劫罪的構成要件包括哪些方面

要先詳細的瞭解一個罪名,首先要清楚的就是該罪名的構成要件。對於常見的搶劫罪的構成要件包括哪些方面呢?只有知道了搶劫罪的構成要件具體有什麼內容,才能對有關搶劫的類似行為進行認定。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相關文章,幫助大家瞭解搶劫罪的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和公民的人身權利。對於搶劫犯來説,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搶劫財物,侵犯人身權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種手段。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對公私財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護者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對人身實施強制的方法,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這種當場對被害人身體實施強制的犯罪手段,是搶劫罪的本質特徵,也是它區別於盜竊罪、詐騙罪、搶奪罪和敲詐勒索罪的最顯著特點。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依刑法第17條規定,年滿14週歲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該罪的主體。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具有將公私財物非法佔有的目的,如果沒有這樣的故意內容就不構成本罪。如果行為人只搶回自己被偷走、騙走或者賭博輸的財物,不具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不構成搶劫罪。

與其他犯罪一樣,搶劫罪的構成要件也是有四個方面的,包括了主體、客體、主觀方面以及客觀方面。在主體上,搶劫罪要求只要年滿十四周歲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就能構成搶劫罪。同時,在搶劫的過程中,如果行為人還有其他方面的犯罪行為,則就進行數罪併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