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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罪申訴成功的概率大嗎?

一、故意傷害罪申訴成功的概率大嗎?

故意傷害罪申訴成功的概率大嗎?

1、故意傷害罪申訴成功的概率可能大,也可能不大,故意傷害等刑事案件的申訴關鍵是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裁定有錯誤等法定情節,是否重新判決要根據具體案情確定。

2、申訴最遲應在被告人刑罰執行完畢後二年內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訴人超過兩年提出申訴,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1)可能對原審被告人宣告無罪的;

(2)原審被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3)屬於疑難、複雜、重大案件的。

3、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的申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重新審判:

(1)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

(2)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依法應當予以排除,或者證明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的;

(3)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4)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5)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的時候,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二、刑事申訴程序是怎樣的?

1、刑事申訴的立案

刑事申訴的立案,是指司法機關接受申訴權人申訴的法定訴訟形式

人民法院收到申訴後,均應登記,認真審閲。原審人民法院審查、處理刑事申訴,均應立卷。

這就説明,申訴權人提出申訴時,人民法院或人民檢察院對屬於本院管轄的,都應採取文書形式立案。至於申訴立案得具備什麼條件的問題,不應過於苛求。只要初步確認申訴人具備申訴主體資格,在法定期限內,具狀提出一定理由。管轄法院或人民檢察院即應予以立案審查。

2、刑事申訴的審查

人民法院或人民檢察院接受申訴後應進行全面審查,不應受申訴人提出的申訴理由的限制。審查的內容應包括:

(l)案件事實。弄清案件事實是審查申訴的首要任務。審查時,應調出原審案卷進行審查,對申訴人提出的申訴理由、提供的證據進行分析研究,並與案卷認定的事實相對照,以確定原判決認定的事實是否清楚、明確,證據是否確實、充分。如果發現了新事實,則要查明是否有充分的證據為根據。

(2)適用法律是否正確。這是審查申訴的法律方面的重要內容。所謂適用法律,是指應以判處當時有效的法律為依據。一般不能依據新法律翻過去的老案。只有為糾正過去錯誤的法律而制定的相應的新法律,才能作為申訴審查和再審審理的依據。

3、審查結果的處理

原終審人民法院對刑事申訴進行審查後,認為原判決、裁定正確的,則説服、教育申訴人,使其服判息訴;對堅持無理申訴的,可以用書面通知駁回。並告之申訴人不能再行申訴。審查後,如果發現原判確有錯誤需要重新審判的,應按審判監督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再審。

可以提出刑事申訴請求的情形是比較多的,諸如公安機關對特定的刑事案件當事人採取強制措施,但是在強制措施的法定期限屆滿後,不予以釋放、解除或者變更,當事人或者辯護人等,可以依法提出刑事申訴的請求,受理申訴或者控告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進行調查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