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罪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捕是否合法?
一、故意傷害罪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捕是否合法?
故意傷害罪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捕是合法的,故意傷害檢察院以證據不足不批捕,是合法的,檢察機關對犯罪事實認定後,如果發現證據不足的,可以不批捕並退回公安機關進行補充偵查。檢察院作為刑事案件的公訴機關,在收到公安機關的起訴意見書和證據資料後,檢察院應當對證據資料進行全面的審查,認為可能存在《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説明。
檢察院在對案件證據資料進行全面審查後,認為證據不充分,或有遺漏罪行,或公安在偵查過程中又違法情形,檢察院依法可以將案件退回公安機關,要求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公安機關應當在一個月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不得超過兩次。對於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對於檢察院退回補充偵查,法律並沒對告知當事人作出規定,因此此階段檢察院沒有通知案件當事人的義務。但司法實踐中,檢察院一般會告知犯罪嫌疑人的辯護律師。
二、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五條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説明。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後,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對於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在當代社會如果故意傷害他人的身體的話,會被檢察機關的立案進行處理,當然了,是否進行批准逮捕的話,還是要看相關的證據是否能夠充分的證明存在着這樣的一種事實,到法院來審理判決的時候,也是需要看證據來進行定罪量刑的。
-
哪些犯罪分子不能申請假釋
律師解析:犯罪分子不能申請假釋的如下:對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假釋僅適用判處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的罪犯,有期徒刑服刑滿二分之一,無期徒刑...
-
犯故意殺人罪既遂一般如何量刑
律師解析:根據我國刑法中的相關規定,故意殺人罪既遂定罪處罰如下:(1)犯罪嫌疑人構成故意殺人罪既遂的,一般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若是情節較輕或是有自首悔改等情節的,可以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
-
非法拘禁致人死亡定什麼罪?
律師解析:在非法拘禁過程中過失致人死亡的定非法拘禁罪,故意致人死亡的定故意殺人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故意傷害、故意殺人罪...
-
法律規定未成年人犯搶劫罪的追究刑事責任嗎
律師解析:未成年人在我國的司法定義是指未滿18週歲的公民,這類公民由於未滿法定成年年齡因此具備沒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由於我國法律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機制,未成年人犯罪後根據其年齡和犯罪情節都會受到相應的法律保護。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年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