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罪的認定和處理原則是什麼?
一、 綁架罪的認定和處理原則是什麼?
綁架罪的認定是根據刑法第239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立案:
(1)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
(2)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
(3)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綁架罪是行為犯,行為人只要實施了上述三種情形之一的行為,就應當立案偵查。
有關處罰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犯本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犯前款罪,殺害被綁架人的,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人重傷、死亡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二、綁架罪中情節嚴重的認定有哪些?
1、致人重傷或死亡的情形。犯罪分子在綁架行為實施過程中,除了非法劫持人質剝奪其人身自由權,有時還造成被害人重傷和死亡結果的發生。行為人實施綁架致人重傷、死亡結果的發生有時並不是犯罪分子追求的結果,而是綁架行為的連帶行為,這種嚴重的法律後果並非出於行為人主觀上的兩種獨立的犯意,也非兩個獨立行為,刑法理論上稱之為想象競合犯,即行為人出於一個故意,實施一種行為“綁架毆打致人重傷或死亡”。結果觸犯數個不同罪名,是想象的數罪而不是實質數罪,應當擇一重罪處斷,以綁架罪結果犯量刑處罰。因為重傷或死亡作為綁架罪判處死刑的法定情節,作為包容犯可作綁架情節從重處罰。
2、綁架人質同時劫取財物。關於這一點理論界分歧很大。行為人A綁架被害人B之後,同時又劫走B身上人民幣3000元。某法院以綁架罪情節從重處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對此筆者持有異議。
3、綁架殺害人質後又劫取財物。綁架殺害人質定綁架罪無疑,那麼人質被害後,犯罪行為人殺人又劫財是出於兩個犯意和兩個行為,結果觸犯二個罪名,應當以綁架罪和盜竊罪並處。
綁架罪的犯罪目的大多是獲取非法利益為目的,但在司法實踐中,犯罪分子也可以因為犯罪事實的認定導致造成其它的嚴重的犯罪行為,這種情況下顯然是需要追究造成的犯罪事實的法律責任的,可以按照數罪併罰的原則來進行處理。
-
最新放火罪既遂處罰標準是怎樣的?
律師解析: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
-
犯了故意殺人罪既遂怎麼判
律師解析:根據我國刑法中的相關規定,故意殺人罪既遂定罪處罰如下:(1)犯罪嫌疑人構成故意殺人罪既遂的,一般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若是情節較輕或是有自首悔改等情節的,可以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
-
聚眾傷人判刑如何判?
律師解析:聚眾打架鬥毆涉嫌聚眾鬥毆罪。聚眾鬥毆,致人重傷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的故意傷害罪處罰。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
-
故意傷害致人輕傷能和解嗎
律師解答:不可以。律師解析:1、該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不能進行和解。2、行為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3、行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4、如果行為人的故意傷害行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