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階段能否會見律師?
我國刑事制度一直在不斷的發展進步,犯罪嫌疑人的辯護權利也一直在不斷的完善,犯罪嫌疑人一旦涉罪,往往對於自己犯罪的性質、可能被判處的刑罰及刑事訴訟中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不夠清楚,那麼偵查階段能否會見律師,律師在偵查階段可以做些什麼?本文就這兩個問題介紹如下。
一、偵查階段能否會見律師
1、刑事案件立案後,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幫助。為了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這項權利,偵查人員在訊問時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律師。
2、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那麼,到底哪些案件屬於涉及國家祕密的案件呢?涉及國家祕密的案件,是指案情或者案件性質涉及國家祕密的案件,也就是説,案件本身的客觀情況、犯罪涉及的有關內容涉及國家祕密。如犯罪嫌疑人以竊取、刺探、收買方法,非法獲取國家祕密的案件,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保守國家祕密法的規定,泄露國家祕密的案件等,也有些案件的具體情況可能會涉及國家祕密,如犯罪嫌疑人是因涉嫌間諜罪而被採取強制措施,由於這類犯罪屬於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一種犯罪,具體案情可能涉及國家祕密,所以,屬於涉及國家祕密的案件。實踐中還應當注意的是,並非所有涉及國家祕密的案件,都一律不允許聘請律師,而是要由偵查機關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予以批准。
二、律師在偵查階段可以做些什麼
1、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諮詢,幫助犯罪嫌疑人瞭解有關法律規定,解釋有關法律問題。律師提供法律諮詢,不能理解為僅僅宣讀法律條文或者對法律條文本身進行解釋,也不能理解為僅僅回答犯罪嫌疑人提出的法律問題,對與犯罪嫌疑人有關的法律問題,不論其是否向律師提出,律師都有責任提供幫助,如告知其應有的訴訟權利及有關法律責任等。
2、代理申訴和控告,代理犯罪嫌疑人向有關部門訴説冤情、進行申辯,控告偵查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侵犯犯罪嫌疑人合法權利的行為等。律師代理申訴、控告,需經犯罪嫌疑人同意,但對犯罪嫌疑人因患重病不能申訴、控告,或者因受威脅不敢申訴、控告的,律師也可以主動為其申訴、控告,以維護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
3、對於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
律師在偵查階段可以做些什麼”的介紹,我們瞭解到在偵查階段犯罪嫌疑人是可以會見律師的以及律師在偵查階段可以做的事項。犯罪嫌疑人一旦涉罪,要積極行使自己的合法權利,最好請專業的刑辯律師介入,幫助你從偵查階段就開始處理各項事宜,更好的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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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階段可以會見律師嗎?
律師解答:偵查階段律師能會見。律師解析:偵查階段律師能會見。偵查期間,犯罪嫌疑人不可以和家屬見面,只有律師可以會見,一直到判決生效後,家屬才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受委託的律師憑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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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強制措施有哪些特徵
律師解析:刑事強制措施的特徵有:強制措施是預防性措施,而不是懲戒性措施。強制措施是一種臨時性措施,隨着刑事訴訟的進程,強制措施應根據案件的進展情況而予以變更或者解除。強制措施的內容是人的人身自由的處分。強制措施的執行機關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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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檢察院的案件能夠私了嗎
律師解答:不能。律師解析:對於出於審查起訴階段的案件,當事人不能夠私了,因為此案件屬於公訴案件,應由人民檢察院覺得是否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但是對於部分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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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不允許會見已決犯嗎?
律師解析:1、一般來講是可以的。一是判決書下達後,還在10天的上訴期,在上訴期內,原來的一審律師還可以去會見他。2、如果是二審判決下達,或者是判決書已經過了上訴期,判決已經生效,那就要重新委託申訴的律師去會見他。辦理申訴委託手續後,律師去看守所或者監獄去會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