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準搶劫罪的量刑是怎麼規定的

準搶劫罪的量刑是怎麼規定的

好像人們普遍會覺得在經濟實力增強的今天,搶劫的這種極具暴力性質的行為離我們還挺遙遠的。然而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搶劫罪還是屬於一種多發的犯罪案件。正因為搶劫的這種行為往往很多時候侵犯到的不僅是當事人的財產權,所以,準搶劫罪的量刑也是根據相關的情節劃分得非常清楚,實施搶劫,實際上就算沒搶到錢也要被判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

一、 準搶劫罪的量刑是怎麼規定的?

一)[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基準]

搶劫一次,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四年。

搶劫二次,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年。

搶劫取得財物,數額超過2000元,基準刑增加六個月;每增加數額1500元,基準刑增加六個月。

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量刑基準]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一年:

1、入户搶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3、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4、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5、搶劫致人重傷的;

6、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7、持槍搶劫的;

8、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多次搶劫並且數額巨大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二年。

入户搶劫並且數額巨大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二年。

除上述情形外,同時具有兩種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的情形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三年。

搶劫取得財物數額巨大,超過1萬元以上的,每增加5萬元,基準刑增加一年。

搶劫多次,次數超過6次的,基準刑增加一年;次數超過10次的,基準刑增加一年六個月。

三)【具有以下情節的,基準刑為無期徒刑】

1、搶劫致人重傷,且造成被害人6級以上(含6級)嚴重傷殘的;

2、搶劫致二人以上重傷的;

3、同時具有兩種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的情形的,並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4、同時具有三種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的情形的;

5、搶劫數額達20萬元以上,且同時具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的其他情形之一(不含多次)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二、從輕、減輕情節

1、有自首情節的,可以在2-4個量刑格內從輕處罰或者減輕處罰。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機關發覺或者雖被發覺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訊問、未被採取強制措施時主動、直接投案自首,沒有其他從重情節的,一般可予減輕處罰。

2、有立功表現的,可以在1-3個量刑格內從輕處罰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一般可以減輕處罰。

3、犯罪未遂的,可以在2-4個量刑格內從輕處罰。暴力程度較低,未造成實際損害的,一般可予減輕處罰。

4、被告人系初犯,認罪態度較好,如自願認罪,適用簡易程序或普通程序簡化審,或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罪行,可以在1個量刑格內從輕處 罰。如供述的是同種較重餘罪,一般應當在1—2個量刑格內從輕處罰。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1—2個量刑格內從輕處罰:

(1)被告人主動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

(2)轉化型搶劫,僅以暴力或語言相威脅的;

(3)積極預繳財產刑的。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1個量刑格內從輕處罰:

(1)共同犯罪分子到案後,揭發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實的;

(2)被告人協助司法機關追回贓款、贓物的。

7、被告人有2個以上法定從輕、減輕情節或雖只有2個情節,其中之一為應當減輕情節的;沒有其他妨礙從輕、減輕處罰情節的,可以考慮跨法定刑幅度減輕處罰或者適用免予刑事處罰,該情形應由審委會討論決定,基層法院並需向市法院彙報,由市法院統一、平衡。

綜上所述,準搶劫罪的量刑這個不能一概而論的。搶劫金融機構或者是某些金店的這些金銀首飾,還有冒充國家軍人和警察的這些人員搶劫的話量刑可能就達到了11年左右的有期徒刑的,還有就是我們看到關於搶劫罪有無期徒刑的,那是因為在搶劫的時候導致別人成了重傷,而有些喪心病狂的暴徒,在搶劫成功以後又把受害者直接給打死了的,死刑也不是沒有可能的。

標籤:搶劫罪 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