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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劫罪未遂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搶劫罪未遂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刑事犯罪並不一定就會既遂,實踐中也經常出現中止與未遂的狀態,針對不同的刑事犯罪,未遂狀態下的處罰都是不同的。那麼大家知道搶劫罪未遂量刑標準是怎樣的嗎?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

一、搶劫罪如何處罰

(一)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基準

搶劫一次,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四年。

搶劫二次,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年。

搶劫取得財物,數額超過2000元,基準刑增加六個月;每增加數額1500元,基準刑增加六個月。

(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量刑基準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一年:

1、入户搶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3、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4、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5、搶劫致人重傷的;

6、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7、持搶搶劫的;

8、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多次搶劫並且數額巨大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二年。

入户搶劫並且數額巨大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二年。

(三)除上述情形外,同時具有兩種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的情形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三年。

搶劫取得財物數額巨大,超過1萬元以上的,每增加5萬元,基準刑增加一年。

搶劫多次,次數超過6次的,基準刑增加一年;次數超過10次的,基準刑增加一年六個月。

(四)具有以下情節的,基準刑為無期徒刑:

1、搶劫致人重傷,且造成被害人6級以上(含6級)嚴重傷殘的;

2、搶劫致二人以上重傷的;

3、同時具有兩種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的情形的,並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4、同時具有三種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的情形的;

5、搶劫數額達20萬元以上,且同時具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的其他情形之一(不含多次)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二、搶劫罪未遂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刑法 》第二十三條【犯罪未遂】已經着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此,對於搶劫罪未遂犯,按照規定是比照幾歲人從輕或減輕處罰。此時需要先跟實際的情況確定合適的量刑幅度,然後再從輕或減輕處罰。

閲讀完以上內容後,我們知道對於搶劫罪的未遂犯,依法是比照既遂犯從輕或減輕處罰,而具體是如何量刑的,則還需要結合實際的犯罪情節確定。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