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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搶劫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青少年搶劫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我國的青少年一般是指13-20週歲之間的人,其中就包括了部分未成年人,而我國一向對未成年人犯罪是採取的寬大政策,那現實中要是青少年犯搶劫罪的話,此時就要看青少年的實際年齡來做出處罰了。究竟青少年搶劫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未成年人搶劫罪如何定罪

搶劫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立即奪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1、本罪的主體是年滿十四周歲的人。

2、在主觀方面,本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構成,故意的內容必須以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為目的。

3、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也稱作雙重客體,即不僅侵犯了公私財物所有權,同時也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權利,往往造成人身傷亡。但是,它的最終目的,還是為了搶劫財物,只是它使用的手段,也侵犯了人身權利,所以把它歸入侵犯財產罪中。

4、在客觀方面,行為人必須具有對公私財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護者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對人身實施強制的方法,立即搶走財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財物的行為,是否搶劫到財物,是確定既途或者未遂犯罪形態的根據,但不影響本罪的成立。當搶劫罪行發生了嚴重情節,特別是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無論搶到財物與否,都是既遂。由於搶劫罪是當場劫取財物,所以,被搶劫的財物限於動產,非法侵佔不動產的不屬於搶劫罪。如果把不動產的一部分強行分離變成動產而搶走的,應定搶劫罪。

二、青少年搶劫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户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1、構成搶劫罪的,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搶劫一次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入户搶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搶劫三次或者搶劫數額達到數額巨大起點的;搶劫致一人重傷,末造成殘疾的;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持槍搶劫的;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依法需要判處無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根據搶劫的次數、數額、手段、後果等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應的刑罰量:

(1)每增加輕微傷一人,可以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的刑期;

(2)每增加輕傷一人,可以增加六個月至一年的刑期;

(3)每增加重傷一人,可以增加一至二年的刑期;

(4)每增加傷殘等級一級,可以增加二個月六個月的刑期;

(5)每增加搶劫一次,可以增加六個月至三年的刑期;

(6)搶劫數額未達到數額巨大的,每增加1 000元,可以增加二個月的刑期:搶劫數額達到數額巨大的,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二個月的刑期;

(7)每增加本罪名第1條第(2)項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的刑期。

3、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1)持管制刀具等搶劫的;

(2)流竄作案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1 )教唆或夥同他人搶劫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財物的

(2)確因生活所迫、學習、治病急需而搶劫的。

搶劫罪的量刑標準是由《刑法》統一做出規定的,而實踐中即使是青少年犯搶劫罪,也是需要嚴格按照刑法中的規定來進行處罰,不過要是屬於未滿14週歲的人犯搶劫罪的話,一般不能認定為犯罪,自然就不可以追究刑事責任。關於青少年搶劫罪量刑標準的內容,上文中做出了介紹,要是還有疑問的話,請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