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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搶劫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未成年人搶劫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根據相關法律中的規定,只要是已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那麼在實施了搶劫行為之後,就是可以認定構成犯罪,之後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的。但畢竟此時屬於未成年人犯罪,那我國對未成年人搶劫量刑標準是如何規定的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未成年人搶劫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我國《刑法》第17條規定:“已滿16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此,已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實施搶劫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不過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條規定,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使用輕微暴力或者威脅,強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隨身攜帶的生活、學習用品或者錢財數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輕微傷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學習、生活等危害後果的,不認為是犯罪。已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的人具有前述規定情形的,一般也不認為是犯罪。

二、犯搶劫罪最多判多少年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户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綜上,搶劫罪最多可以判無期甚至死刑。

我國對搶劫罪的處罰是比較重的,最高可以對罪犯判處死刑,但如果此時屬於未成年人犯罪的話,則即使犯罪情節再嚴重也是不可以對其判處死刑,就連死緩也是不能判處的。至於未成年人搶劫量刑標準,通常會結合實際的犯罪情節來確定相應的量刑幅度,但此時往往會從前或者減輕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