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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姦罪是不是不會公開開庭?

強姦罪是不是不會公開開庭?

強姦罪是不是不會公開開庭?

按照法律規定,強姦罪涉及個人隱私,不應公開審理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八十三條 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公開進行。但是有關國家祕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案件,不公開審理;涉及商業祕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

不公開審理的案件,應當當庭宣佈不公開審理的理由。

強姦婦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強姦罪不一定判死刑。

強姦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為,或者故意與不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少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強姦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強迫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少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強姦婦女、強迫未成年人少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強迫未成年人少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強迫未成年人少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強迫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少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強姦婦女、強迫未成年人少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強迫未成年人少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強迫未成年人少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第二百三十七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由於強姦罪涉及到的是個人相關隱私,會對日後的生活和輿論造成重大的相關影響,所以為了保護受害者的相關隱私和日後的生活,所以針對於強姦罪一般來説是不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的。並且在一定的情況之下,可以對受害者的相關人身進行保護,隱藏受害者的具體身份,不將受害者的相關身份進行暴露。

標籤:開庭 強姦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