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罪的立案標準有哪些?
搶劫罪,是一項我們常見的犯罪行為,但是,什麼情況下行為人的犯罪行為才會被偵查機關立案偵查呢?換言之,搶劫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下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詳細介紹,希望對您有所收穫。
搶劫罪的立案標準:
《刑法》第263條:搶劫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
所謂暴力,是指行為人對被害人的身體實行打擊或者強制。較為常見的是有毆打、捆綁、禁閉。傷害,直至殺害。這裏的脅迫,是指行為人對被害人以立即實施暴力相威脅,實行精神強制,使被害人恐懼而不敢反抗,被迫當場交出財物或任財物被劫走。這裏的其他方法,是指行為人實施暴力、脅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滿14週歲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構成搶劫罪的主體。
搶劫罪是行為犯,刑法對構成搶劫罪沒有規定數額、情節方面的限制,只要行為人當場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實施了搶劫公私財物的行為,無論是否搶到錢財,也不論實際搶到錢財的多少,原則上都構成搶劫罪,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
延伸補充:
搶劫罪的量刑標準: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户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第二百六十七條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攜帶凶器搶奪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六十九條 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八十九條聚眾“打砸搶”,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毀壞或者搶走公私財物的,除判令退賠外,對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從上面內容可知,只要行為人當場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實施了搶劫公私財物的行為,無論是否搶到錢財,也不論實際搶到錢財的多少,都會構成搶劫罪。如果構成搶劫罪,將會按照我國刑法第263條規定定罪處罰。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搶劫罪的知識,歡迎你到我們本站官方網站查看。
-
滿足什麼要件構成搶劫爆炸物罪
律師解析:滿足以下要件構成搶劫爆炸物罪:(一)主體要件:主體為一般主體;(二)主觀要件:主觀方面為故意;(三)客體要件:客體是公共安全和國家對爆炸物的管理制度;(四)客觀方面: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違反爆炸物相關的管理規定,搶劫爆炸物的行為。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條...
-
恐嚇打我需要負什麼責任
律師解析: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是言語上的威脅恐嚇情節惡劣的,犯尋釁滋事罪,需要負刑事責任。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
-
不解救被綁架兒童罪的四個構成要件是什麼
律師解析:不解救被綁架兒童罪的四個構成要件:1、不解救被綁架兒童罪的主體為負有解救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2、主觀方面是出於故意;3、侵害的客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解救兒童的職務活動和國家機關的信譽;4、客觀方面即行為人接到解救要求或舉報,對被綁架的兒童不...
-
刑法第234條故意傷害罪規定了哪些內容?
律師解析:故意傷害罪《刑法》234條規定的內容: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依據:...